民事
急!社保和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
急!社保和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 您好,我有以下的内容想咨询一下:
我从07年6月初开始在武汉一家公司工作,于9月初转正并签订了合同(但合同公司一直没盖章且没有交给员工手里),还差几天合同就满一年的时间了。期间公司一直说要提供社保,但到现在一直没有兑现,我的问题如下:
1. 去年6月初入职,经过3个月试用期后在9月初转正,计算是否做满一年是从6月初算起还是从9月初转正后算起?
2. 是否第一年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没有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就视为续签,且续签后成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3. 合同到期后,若公司提出不续签,是否需要另外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4. 公司现在用一些手段想让我主动提出离职的方式让我离开,目的是不用因公司提出而多付一月的工资。我担心办完离职手续后与这个公司没有关系了,如果我要求公司补交社保是不是没办法要求了?如果可以要求的话有要求的时限吗?
5. 公司所用的手段是进行调动,且为降级调动。但我没有造成过公司任何损失或有任何严重错误,公司也从未提醒过我有任何问题或帮助指正。如果要求我调动,我是否有权因这些原因不接受?
6. 公司现在让我办理交接手续,但一方面出于担心社保到底会不会补,另一方面担心即使补的话数额有可能算得不合理,因此我暂停了交接,提出等到补偿数额合法,合理并得到我的确定再继续。
问题1:请问我这样的做法有没有问题?公司是否有权扣我的工资?
问题2: 交接的时间应该按公司已成文的规定中要求的时间完成还是由双方协商完成?但公司的规定中没有对于此的规定,如果公司临时提出要求我在什么时间之前完成交接,我是否可以不接受,而提出需双方协商一个时间完成?
7. 公司有一年时间未给我交社保,我是否可以要求额外的赔偿?法律法规上有没有要求未按时交社保的公司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等相关的规定?我还可以因此争取到什么权益吗?
8. 从武汉市对于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来看,若公司按时从去年9月开始按时为我买至少一年的社保,当公司辞退员工,或合同到期后公司书面通知不续签致使合同终止后员工处于了失业状态本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公司到现在未交任何保险,导致现在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这样的情况能否要求公司按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的金额以现金进行赔偿?
9.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前提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问题 1:那合同到期后公司不提出续签是否就可视为以上所指的“终止劳动合同的”?
问题2:根据新劳动法的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单位未依法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劳动者可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是否也可视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终止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下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jkc12……(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08-08-24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