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08年7月15日我离职,7月底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了,期间公司出具一份伪证,为此我花去1500元司法鉴定费。八月份我向公司拿到离职手续表格,其它签字的都签了,交接的也交接了,但是我的主管领导不肯签字,一直到现在我的离职手续没办。(我的主管曾杨言要开除我)现在我投诉了,他们说我的离职导致经销商与公司解约,使公司损失几万销售,还说经销商出具了一份说明,是由于我这个业务员的不得力而造成的。公司人事以经销商解约及不给我办公积金签字及社保转移要协我,要我撤诉,但是,正义是要申张的。我相信正义!公道!请大家支持我
我在单位工作了两年没有和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现在要向提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不批准,怎么办?我可以去劳动局寻求帮助吗?
小年那天,公司事先未有任何通知,就口头通知我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说单位不用人了。我在此公司工作一年零五个月,且工作积极,单位未给签劳动合同,也未交各种保险,且每周六上班也没有给过加班费。这种情况,我需要如何处理?急急急!!
公司员工自己请事假在家发生交通事故,致残疾,有4个月没有上班, 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一直为员工缴纳社保, 考虑到该员工目前无法来单位上班,单位是否可以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当面向部门经理递交了病假证明,之后公司总经理反说我旷工,解除我的劳动关系,仲裁庭要我出示证据,我去找
律师您好! 我之前因为生病向公司的部门经理请病假,当面向他递交了病假证明,但之后公司总经理以旷工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关系。我因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我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损失,但公司说我没有请假是旷工,公司是合法解除的;仲裁庭也要求谁主张谁举证,我拿出了一份与经理对话他说他收到我的病假证明的录音,但
我们与去年12月,到仲裁委申请要求单位补发休息日加班工资,及补缴3年多的社会保险。在计算日工资时,单位与我们对月工资的组成说法不一致,我们在08年6月前月工资是730元,08年6月单位与我们订立劳动合同,合同上劳动报酬一项里的内容是: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560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
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公司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动,赔偿金如何计算?
我是2007年2月5日进厂,第一次签订合同时间是:2007年12月30日止;第二次:2008年6月29日止;第三次:2010年5月26日止。 从08年开始计算已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但今次公司给我出示的合同书是:两年固定期限合同,我没有签,我已向他们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新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公司在下述条件下能跟我协议离职吗?我不签协议公司能不能强制解除我的劳动关系吗?
不久前我被公司调到我不熟悉的业务项目,一周后这个业务项目的员工被公司以“业务整合”为理由通知要协议离职,而我原来从事的、熟悉的业务项目是没变化的。在这情况下,公司能要求我协议离职吗?我至今(已经超过通知一个月)没签离职协议,但公司已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这算不算强制解除呢? 在这过程,公司执行了提前
公司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一直拖着不发工资该怎么办?该公司除了几台电脑之外没有任何值钱的财务,公司的帐面上没有一分钱!想申请劳动仲裁估计到最后也是浪费时间。剩下的就只有扣押公司的物品作保障了,但是扣押公司财务从严格意义上是违法的,请问该中情况如何处理,或者说是如何扣押公司的财务才能避免法律纠纷!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