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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公司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动,赔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公司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动,赔偿金如何计算? 我是2007年2月5日进厂,第一次签订合同时间是:2007年12月30日止;第二次:2008年6月29日止;第三次:2010年5月26日止。

从08年开始计算已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但今次公司给我出示的合同书是:两年固定期限合同,我没有签,我已向他们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新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而第九十七条;……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请问如果用人单位不与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赔偿金应该怎么计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ngch……(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5-22 20: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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