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07年1月由某人才市场外派到金融单位工作至今五年,第一次签3年合同,第二次签2年,今年4月1日合同到期,人才市场已经给我送来续签劳动合同,因为本人准备辞职(还没正式提出辞职申请),所以一直没续签上递合同。 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理离职手续?新劳动法判定我这种合同到期自动不续约的情况能得到每年一个月的收入赔付吗
我的劳动合同到09年1月 31号到期,现在单位决定不 再续签,单位赔偿1.5月的工资,但是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到1月8号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我 ,我问12333咨询说单位还要再赔偿我1-7号的工资,这几天工资是按我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赔偿,可是单位说没有这个规定的,我不知道公司是不 是应该陪我这1个星期的工资? 单
公司合同即将到期,还差1个多月就满2年了,工作期间有半年时间因病休假,请问我这个情况应该怎么计算赔偿金?我目前的情况是自己打算离职,(直属上司知道我的离职意愿)但是不愿意就这么走。因为毕竟公司也是想我走的,而且我经济情况不允许我收入有所中断,想咨询下相关法律专家,应该如何应对?因为今天下午下班后老总就
我的劳动合同是2012年6月到期 到那天还差几个月,我的工龄就快10年了。 我所在的公司,也就不会在续签了 我希望多了解些这方面的知识 好争取自己的权益
你好,我是无锡城镇户口,2006年6月毕业到公司工作,合同是2006年8月签的,至今一共续签了两次,最后一份合同的有效期是到2012年6月。 2012.1.9公司向我提出:请自己主动提出辞职的要求。我没有正面答应,2012.1.11公司说经过领导讨论,要求我在1月底前完成辞职的事情。理由是我的销售业绩不达标。事情来得突然,我没有任
违约责任: 6.1 乙方在培训期间,如有合同未到期违约行为发生,合同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为30000元(叁万元),按年分摊,如实际费用超过约定的赔偿金,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 6.2 如在合同期内,乙方单独解除劳动合同,或乙方严重失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而被甲方解雇,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
我在公司了六年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在六年期间,没有给我上任何保险,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我看了《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能否得到三倍得补偿吗?
我去年年底合同到期,今年应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前两天公司让我签合同,我提出签无固定期限的,但是公司拒绝,合同我就没有签。现在我与公司并没有合同。那么离职手续的事应该怎么办呢?是我主动提交还是等公司,谁应该主动?
我的合同 3月31号 到期 ,我已2月7号提出离职,公司要求我4月7号离开公司,但是我这边已有一份公司要我 3月29日入职,但是公司硬要求我 4月7号 才能离开。但是我 3月31日 合同就到期 ,但 合同里面约定 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还约定了 一个月工资罚款。 请问,我合同到期 是否还受 合同里面的约定? 问题纠正 我是3月7号提
我是从2002年入场,到2012年1月30一日到期。公司于我 终止合同 我能得到什么相应的赔偿?是从2008年新劳动法颁布开始赔偿?还是从我入场年限开始赔偿?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