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应开具什么类型的书面通知利于今后仲裁等有关事宜
我2010.4月入职单位,到2012年2月单位一直以种种理由未与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缴纳个人社保费,现单位口头通知我因经营问题,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个人准备劳动仲裁,请问: 1.办理手续时,应该要求单位开离职还是解除之类的书面证明,哪种利于我今后举证,证明我与单位的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2.我工作区域不在长沙,所以没有日常的考勤记录;也没有工资单,薪资都是公司财务人员每月转到我的个人卡上,有银行的收入对账单;每周的工作情况都是以周报汇总通过邮件形式发送给负责人,快两年的工作邮件记录都很完整; 3.与单位其他工作人员或负责人的聊天记录(主要是工作上问题的交流,都保存个人的电脑上)能打印出来作为今后举证吗?仲裁院或法院能认可它的真实性或有效性吗? 4.用人单位作为被申诉方主体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等,普通工作人员的我根本接触不到。怎么办?听说单位好像是没有营业执照,但有机构代码证,是大家所说的事业单位吗?能去质量技术监督局调取公司的信息吗?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公司要支付什么补偿金吗
我接到书面通知,因为工作情况不太好,公司实行末位淘汰,所以我下个月被辞退了,但是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两年,这种情况对我有什么补偿金吗?
我在用人单位的试用期为两个月,那么如果我想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提前30天书面申报呢?听说新的劳动法在试用期内只需提前3天跟用人单位提出就可以了,如果我提出了要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么?如果我不提前30天书面申报的话我要不要赔偿损失或者毁约金? 那么如果超过试用期就要提前30天书面提出?
你好 请问辞职是提交书面申请后30天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在用人单位签字后30天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辞职是提交辞职报告30天后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在用人单位签字后30天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要求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不肯出具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又不允许该员工上班,该员工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要求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不肯出具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又不允许该员工上班,用人单位采取的是拖字决,只口头说要解雇该员工,但该用人单位既不出具书面解除合同证明,也不一次结清所欠工资,更不允许该员工上班,该员工该怎么办?
我原耒在一家物业上班有6年之久,今年3月份另一物业接替了原来的物业,员工基本上整体转入该公司服务于同一单位并签订三个月合同(4-6月),7月1曰早电话通知我不要上班了.请问1单位是否违约,解除合同是否要书面通知?2陪偿金只算现在的时间还是整个算?谢谢
合同到期,未续聘,单位口头通知离职,之后怀孕,单位在怀孕后出具书面离职证明,请问能否要求单位延期工作
本人合同2月份到期,主管单位下发新的文件,提高了续聘的要求,签订合同单位认定我符合要求,告知继续工作,但7月份,送批主管单位,说不符合要求,签订合同单位随即口头通知我离职,8月份单位放假,我已怀孕,9月份告之单位,请问,我能否要求单位延期我的工作期限至妊娠结束时。这是否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同到期,未续聘,单位口头通知离职,之后怀孕,单位在怀孕后出具书面离职证明,请问能否要求单位延期工作
本人合同2月份到期,单位答应可以续签,延期工作到7月,单位突然口头告之不能续签,得离职,8月份即停了我工资,9月份,我发现自己8月份开始怀孕,请问,我能否要求单位延期我的工作期限至妊娠结束时。这是否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用人单位以快递的方式单方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我没有签名确认。是楼下的邻居代收的。我不理会的话,会视为同意,而解除合同吗? 我们是原来的那种正式工,也可以这样就解除和公司的关系吗?
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我是和单位在今年8月下旬,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2011年12底公司突然说因为种种原因,公司不能继续营业,在职所有员工就那么莫名其妙的被解雇,我们是否可以申请用人单位经济赔偿,且问一下按法律法规公司怎样赔偿我们才合情合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