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职工,患癌症,在家休养不上班,后来康复,要求恢复上班,但是我想提前辞退他,有什么办法么
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时 1,职工提出不再续约,另以书面通知了企业,此时企业是否不应该牵涉补偿事宜? 2. 职工未提出不再续约,企业不想和职工再续签了,此时企业是否应该按劳动年限赔偿相应的赔偿金?(劳动年限2年,则赔偿2个月工资?)或是提前30天通知该员工到期不再续约,不用补偿了?
我是2011年7月15日正式进入该公司上班,试用期2个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试用期快到了,公司在2011年9月9号将我辞退,昨天(2011年9月8号)人事部说是准备让我10号(2011年9月10号)走人,但是听说我要到劳动局去告他们,逼我签合同。还说要到10号让我离开公司,没想到今天(2011年9月9号)解聘我,我是否可以到劳动
前些日子单位体检,报告写着丙肝 单位让我去检查 到专科检查 是轻微丙肝 在医疗手册上写着丙肝病毒感炎一般工作 无传播性 定期检查 单位要辞退我 我想了解下 我该怎么做
我在公司工作快一年了,公司没有提出要签劳动合同,同样也没有交缴任何社会保险。由于快过年了公司员工无心上班,公司决定重新整顿。于2011年9月17日公司以我影响他人上班的心情为由劝退我,我要求把这个月上完但公司不同意说我的考勤只算到17号,就算我继续上班也没工资。我是否可以将公司告到劳动局索要赔偿 我公司性质为
我本来是公司聘任的外发部副经理,聘任期到12月30日,是会议决定的,但现在公司没有订单外发,又另外安排我去其他部门,我不接受。公司态度强硬,要我必须服从,否则叫我自己辞职,而不愿意辞退,是为了不用补偿,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签了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8-11到10-10日,10月10日当天被辞退,理由不适合当前岗位,请问是否能要求公司赔偿
我是县级交通运输局合同制职工,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隶属道路运输管理所,如果道路运输管理所实行改制或垂直管理,我们合同制职工是否可以参加?
员工7月27日工伤,8月27日出院的,到现在为止也没有给公司病假条,也没有给公司任何说明,就期间来过2次,这种情况公司是否可以辞退该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