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邯郸市一职工合同制前长期固定工,合同制时与单位签过十年合同和长期合同,2002年待岗,2005年被市国资委批准改制,2008年改制成新单位,2008年4月单位在报刊上通知;说于2007年12月与我已经解除劳动关系,让我去办手续,之后,强迫我在解除合同上签字,我拒签,后他不给我安排工作不签新合同,这合法吗、我应怎样维护合法权益
请问老公经常打妻子算犯罪吗?属于虐待罪吗?妻子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在2011年9月17日早上,大概11点多,妻子放假在床休息,已经把饭菜都做好,谁料丈夫非要妻子喂饭给儿子不可,妻子想多睡一会,丈夫本想是妻子的分内事,就辱骂妻子去死,妻子不甘,平日上班已经够累,放假总该休息,况且已经把饭做好,自己喂总可以。妻子只说了一句:“你自己不会喂吗?”那丈夫就暴力起来,妻子按在地上拳
我于2009年5月26日在县医院做耳部乳突开凿探查术后,导致面神经受损出现面瘫,现口眼歪斜,眼经常流泪,后到上海医治后略有改善(2011年3月28日终止治疗),因面容难看,讲话语流也明显变慢,我现在是非常自卑,可医院只据伤残等级中的面瘫,只认定为十级,那我怎样办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老爸在工地摔伤颅,脑,现在他思路不够清晰,恢复期较长,妈妈照顾他,一个人照顾不过来,要求请个护工,公司不给请,公司的领导也没见到过,我们是外地的,妈妈天天在医院住宿生活都不方便,他们也不给安排,我们应该怎么办?谢谢你们帮我解决一下问题
我原来是粮店的职工,后来国有制改革成了股份制,董事长占51%的股份,经理占16%,员工有2%我也算是小股东,改制后公司负责交纳员工的三金,员工自谋出路,这个政策已经执行了五年了,今年六月公司以长期不上班,没有对公司作出贡献为由停了我的三金,公司其他二十几人也没有上班就没有停,其中停的有四人,听说说国企股份制
本人上班三天就被厂里冲床压伤了左手,导致左手食指末节指甲骨粉碎性骨折,厂里告诉我说,应保险没买到现在给我补偿两个月工资,外加休息这一个月工资,我不知道怎么办,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啊?
我想咨询一下双方都应该承受哪些责任,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是发生在工地上的事情,本人是建筑的工人,在工作中不小心摔倒下来,当场昏迷,送到医院检查是头部严重受伤,腰部受伤。我想问一下屋主和工头应该承担哪些责任,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一日 与朋友相伴去一日游,75元,定于早晨6:50旅游社到指定地点接人,结果车晚点到,高速路已封(因当日下大雾),被迫在高速路口等待了将近四小时,其实,指定地点到高速口不到10分钟,高速在7:35时才封。因等待之久,影响到大家游玩,有30人要求退团,而旅行社只给退门票钱5元或10元,在与旅行交涉中,导游与司机全然不
我在南山区**加工厂上班,我七月十二号上的班,截止到十月份现在还未签丰高合同。十月十九和二十号等来的却是东莞的合同,由于大冲旧改要搬签。具体什么时候搬还未知,我使用期三个月已过,合同未签。现在要我签东莞新厂合同,不签就开除。**还在建设当中,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是一个在校大学生,在学校周围兼职,周六周日去的那种,本来说好工资月结,可是我发现老板总是改我的账单(按提成给工资),所以我干满一个月就不打算干了,跟老板说了,老板同意给工资,可是那天她借口没钱就没给,过了几天我去要工资他说不管多少给二百,可是我该拿到的是三百多。虽然钱不是很多但是也是自己辛辛苦苦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