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某人到北京某公司应聘人事助理一职,该公司人事经理面试中承诺该职位的月薪能保证在3000元至5000元左右。同时工作之前要参加一个培训班,学费近千元,毕业后正式工作,该培训是带薪培训。 当天此人与该公司签订《协议》一份,双方承诺培训合格后到公司报到正式工作。 之后7天此人接受培训班脱产培训。中间该公司
我朋友跟厂里有劳动争议,具体为公司没有跟他签定合同,也没有按当地最低保障支付他工资,但我朋友在那个厂已经工作已经超过6个月了。 他向劳动局申请了劳动仲裁,但劳动局的人看到他的申请,就直接跟他们老板打电话,要求他们老板9月、10月这两个月按最低保障支付他工资,说以前的他不管了,劳动合同有没有签他也不管。
我父亲是一名普通工人,在几年前应身体原因,从成都长途汽车运输集团公司被要求离职,后来公司只给了我父亲几千元的损失金,后来从其他方面了解到应该还有一万多的安置金被公司摸掉了,一直未向我父亲提起或给予,现在我父亲一直没有工作,身体不好,想要问当时的公司要回这笔钱,公司一直含糊其辞,现在因为要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可
我在国有企业。 由于工作,长期手臂超负荷运动。造成手臂肌腱炎。 请问:应该能否算为工伤吗???? 如果算是工伤,根据劳动法有什么好的协调办法吗??? 谢谢 若是不算工伤`` 请问还有什么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吗??
请求事项: 1.要求支付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4月1日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2519.64*2=5039.28元(新劳第82条)。(备注:2008.1月工资:887.74元,2008.2月工资:476.9元,2008.1月工资:1155元。) 2.因申请人2008年2月份的工资为476.9元,低于天津市2008年的最低工资标准820元,要求支付其差额工资343.1元(新劳第85条);同时差额
想申请劳动仲裁的原因: 在这家公司工作已经10个多月(包括两个月试用期),从未签订劳动合同,答应的“三险一金”也没上。每周上六天班,周六上班8小时,五一国庆这样的法定节假日也会有几天拿来上班,长假后有同等天数的倒休,从未发过任何加班费。 我的疑问:1、双倍赔偿的工资基数是“包括试用期在内的所有月份”
先说一下本人情况: 在某外企驻京分公司就职至今2年零10个月, 08年10月1日续签2年合同合同到期日2010年10月1日 6月9日 公司技术部经理口头通知因部门调整要裁员, 通知我们被裁员工(2人)月底离职, 并承诺按照流程会提供书面通知 6月10日 公司人事部经理将我二人叫到办公室说希望我们主动提出辞职,
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有关一些问题想要请教一下这方面的专业人士。我是今年6月底到的公司报到,当天就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上规定的试用期是半年,合同签订的是5年。到现在为止我总共工作了一个多月了,感觉这行离我的理想很遥远,所以想要辞职。不过公司当时签订合同时有个规定,说是不满五年,就要按照余下的工作
原有菜田1.15亩,都在老人名下,老人去世20年了,有子4人,女2人,其中有两个儿子去世了,两人均为城市户口,后来续签土地经营承包证时,四儿子将其中的7分地签到自己家土地经营承包证上,剩下的4.5分落在三儿子家的土地经营承包证上,现在市里需要占地,请问,子女是否都有继承权?此财产该如何分配?谢谢
男方出轨和那女人有了孩子、并且目前同居在一起、女方提出离婚后、因涉及到房屋财产分配(房子是女方父母买来送给女儿的、但是没有特别证件证明)、女方不愿意分给男方一分一毫、男方不肯签字、那么现在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