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探视权的问题,合理合法,只是离婚时我带孩子跑过两回对方不让看了,4年后我去法院起诉要求一星期看一天,因为觉得自己有错,协议书上是一星期两天,法院该受理吗?4年了超过诉讼时限了,而且并没什么危害对孩子,又协议签订了一份协议,半个月看半天,我觉得很憋屈,而且我觉得不合法,想撤销,我当时给法官我在民政局的协议复印件了,法院为什么不按协议履行而给我从新定一个协议???这些可以作为理由吗?因为检察院法院抗诉让拿出理由
离婚后两人又协商一份协议没有到法院也没有民政局的公章,这份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时两人协议双方共同财产---房屋及债务一切都归男方所有,男主拥有孩子扶养权,但由于种种原因男方不能照顾扶养孩子,因此两人协议由女主代为行使其扶养权,男方支付扶养费,如果不按时支付扶养费,那么女方有权处置原协商归男主的房屋,但这份协议只有两人的签字,没有到法院公正,请问这份协议是否有效呢?
请问:离婚前我名下有一套房屋,协议离婚时同意房子归前妻所有,但现在离婚已经1年半了,房子仍没过户,在询问前妻时她同意不要房子,这种情况房屋可以算是归我自己拥有吗? 再问下:补充协议需要到什么地方公正?双方签好后,不公正行吗?
我和老公已于7月30日到民政部门领取了离婚证,离婚时协议:我们婚生一女,女儿归我,我们共同贷款购房一间,购房时向银行贷款15万元,现有13万无没还完,低贷款和房产归我。现我要求他搬走,但现我老公反悔协议,拒绝搬走。我该怎么办? 申请法院执行,执行时不会偏离协议吧,应该是不会更改协议吧。
我的朋友离婚,但其离婚时在精神病犯病期间,而且是双方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进行的协议离婚,其监护人想主张撤消离婚
协议离婚时两套房子都属于男方,孩子归男方抚养,但是后来由于协商,把其中一套房子过户给女方,过户后,女方起诉财产纠纷,男方可以提出由于离婚协议已经更改,向女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吗?但是法院说私自更改的,不属于离婚协议更改,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补充: 女方没有工作,原来离婚协议
与前妻离婚已经9个月,现想就原协议进行更改,可前妻不同意,并且想上诉法院强制执行!(附原协议) 离婚协议书 男方:XXX 女方:XXX 男女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一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