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的离婚协议可以更改吗?
我的离婚协议可以更改吗? 与前妻离婚已经9个月,现想就原协议进行更改,可前妻不同意,并且想上诉法院强制执行!(附原协议)
离婚协议书
男方:XXX
女方:XXX
男女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一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XXX处住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27.6万元,现值人民币约30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贷款人民币20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人民币18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人民币7.6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女方所有,由男方继续负责每月房屋贷款月供额的55%,并于每月10日前给付女方。
男方现住于XXX处,房产产权归属男方父母(父亲于离婚前过世,一直没办理继承手续)。该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归女方所有。该房产如有变卖,男方自愿给付女儿人民币10万元,无其它共同财产。
三、男女双方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女儿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4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
五、男方可在每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女儿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女方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因男方过错,自愿赔偿女方人民币15万元,分每月返还1000元,于每月10日之前付清。
六、离婚时女方无怀孕。
本协议男女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现我想房产既已归她我就更改不付贷款了;父母的房产与她无关(我放弃继续),我更改成无权支配处理;因无确凿的过错证据,那15万我也不想赔偿了!可行否??
还有,如果她告上法院,就原协议上写的,哪些成立,哪些不成立,我要应付那些!请告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清风517(安徽-铜陵)
提问时间:2010-10-27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