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7号,我由于工作原因到合肥工作,所以在6月27号的时候和李先生签了一张为期半年的租赁合同。现在由于家里原因,我要把工作给辞掉,回无锡。但是房子是我刚租的,租金是300元,支付方式是付三押一。合同上写了: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全部房租和保证金补足甲方的损失,乙方还要负责赔偿。甲方自己说也可以找人进行转租。但是刚开始的时候甲方说合同只是一个形式,如果中途不住的话,押金就不会退了。当时我以为按照他这样讲的意思是:如果我突然不留合肥了,那我应该就交我住的那月房租,押金就不退了,但是其他我没有住的房租会退给我。 现在,我月底要回无锡,我和房东讲,房东说:如果找不到人租的话,就要按合同办,我已经在网上发布了租房信息,有几个人打电话咨询的,但是一听是隔断间,又不怎大,就不愿意租了。 我想问王律师:如果我找不到人租我这间房间,我是否可以将余下的两个月房租要回来? 谢谢了!
因工作关系,需要半夜回家,看中的房屋在22层,在看房时与中介明确:如无24小时电梯,则不租。后中介经与房东确认是24小时电梯,于是2月11日签订合同并支付中介公司中介费。但2月12日凌晨1点多需要上楼时,才发现并非24小时电梯。经询问房东,回复说之前都是24小时,房东答应跟物业协商解决。我们提出要求如能解决电梯问题,
我10年8月从一个人手里转租来一个单间,去中介改签的合同,合同是10年3月签的,11年3月到期,改签合同的时候时间没改,只改了名字。我住进去的时候之前的水费和燃气费都没缴,问了其他住户说年底再缴。可是今天收到中介的电话,说我们水费燃气费等欠了3个月未交,他们可以按合同收回房子,让我们24小时内搬走。我回家看了合
在租房合同中已标明:(商业用房) 1、租金支付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租赁业税务发票。 2、支付周期为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方式为转账,每年1月份支付上半年租金,6月份支付下半年租金。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发票后付款。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逾期3个月未交纳约定的房租的。
租房合同 出租方:***(甲方) 租赁方:三湘紫光阁(乙方) 甲方在本市某小区的私房,自愿出租给乙方居住,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 一,双方协议每月租金500元整,先交后住,乙方向甲方预先交一季度房租给甲方才能取得租住权。 二,甲方同意将甲方现有的房屋内的家电,电,水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为了保障安全,
您好,我于2010八月十五日在西安市雁塔区租一处房屋,合同签订为两年!但在一年后房东要涨价3W给我,否则就合同作废!房东将收回房子!我难以接受,希望以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给于我分析一下,能不能起诉,胜率有几成?
我是外来打工者,倾尽积恤开个小店。因我和房主签定合同,租期为3年,房租一年一交。如拆迁装修费各付一半。现第二年刚工始,就遇拆迁问题。请问我们的装修费可能要得到吗?现在房东避而不见。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我方与房东签订了7年的租房合同,已承租两年,今年房东想给涨房租,合同中有条规定说双方有一方违约需要支付当年房租的20%的违约金并可以解除合同,房东宁愿支付违约金也要涨房租,请问如果我方不想被涨房租应该怎么办?
我们今年在南京租房,不是从房东处租,而是从上个承租人处租的,他租约9个月,当时付了3个月租金和保证金,只住了一个月,同房东说好可以转租,我们和承租人说好租他剩下的两个月,他也答应租后房东会把保证金退还,然后让我们按照他没完的合同和房东签订,现在两个月过去了,我们说要退保证金,可房东说租期还有6个月,要
原来合同里写的是租到2011年11月份的。但是由于一些原因租到2011年7月,双方协商后决定把剩余的4个月的房租退还给租房子的人。请问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会不会之后有后续的经济或者其他方面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