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关于租房合同问题,租户未交租金是否违约,急!!!

关于租房合同问题,租户未交租金是否违约,急!!! 在租房合同中已标明:(商业用房)
1、租金支付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租赁业税务发票。
2、支付周期为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方式为转账,每年1月份支付上半年租金,6月份支付下半年租金。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发票后付款。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逾期3个月未交纳约定的房租的。(这是其中一条)
4、乙方有违反上述约定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我(甲方)现在碰到的问题是:
   租户从今年1月至今未交租金,而关于今年上半年租金的税务发票我早在1月12号就给租户了,按照合同规定,现在是否已逾期3个月?我是不是可以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租户是否应付违约金给我?如果还不到时间,那最早我应该什么时候提出?对方应该付我多少违约金?因为合同中只说“按月租金的3%”,未说明具体怎么计算,我应该怎么计算违约金?另外,合同中原先规定的支付租金的转账帐户早已变动,过去一年都是按新账户支付的(至今两个账户都未收到租金),但合同中一直未更改,会不会对我解除合同有影响?因为我和租户的这份合同今年8月到期,我不想再出租给对方了,想尽快解除合同,我到底该怎么做?盼详细解答!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jwash(北京)
提问时间:2011-04-02 21:49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