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李某与张某经协商约定,将李某的一套经济适用房转让给张某,并收取转让费2万元,后来转让合同也已签订,合同中规定是转让费20000元,双方的违约责任也已签订明确,不过该合同未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来李某被告知:国家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能转让,现在合同是否有效?若无效能否解除?解除后转让费能否视作定金?李某如何返还给张某?
我于去年与它人签室一份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后来知道我市没有允许经济适用房买卖,请问我签的合同是无效吗。我可以作废合同吗,如果取消合同我承接什么责任? 有人说我现在取消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我承担吗?如果承担都有那些责任
您好,想咨询一下。现在朝阳区甜水园二期危改项目回迁安置经济适用住房,拆迁还没开始,但是有朋友预备把他的回迁安置房卖给我,属于还没拆迁、没盖呢,大约要两年以后才能建好。我、房主、拆迁办各方怎么签合同,我才比较安全保险呢?我不明白,这回迁房和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关系呢,是一回事吗?房建好之后,可以直接上市交
我在2010年初申请的经济适用住房,当时审核也都通过了,之后我通过继承得到了一处房产,2011年初摇号时,我被摇到,可到区政府领4万元钱买经济适用住房,请问我还可以继续买经济适用住房吗
三口之家,目前房屋建筑面积37米,哈尔滨城镇户口,父母退休有工资父亲1780月,母亲1100月。我没有工作无业,有失业证和下岗再就业优惠证。这个条件够吗?请帮忙谢谢
2009年下半年,经过房管局资格审查我通过了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审查,并于2009年底通过了摇号,房管局也下达了房屋预售资格通知和订购通知,2010年的1月向开发商交纳了房屋首付7万元,并签订了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合同,合同明确了房屋价款基价1250元和付款方式及交付期限2010年12月1日交房等等事项,过了没多久开发商又叫大家办
我家仨口人 我55岁 退休工资 1500 丈夫 56岁 内退工资1000 女儿29岁工资1200 已结婚 户口没迁。我家有一处房子40米没房照 是契约 请问这种条件够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吗 谢谢
能否在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合同上 加上老婆的名字 我是广西南宁的
我们2008年结婚。2009年我签了经济适用房购房买卖合同,按合同要过两年才拿到房产证。现在就想在买卖合同上加我老婆的名字,可以吗?怎么办理?
2008年12月我在天通苑买的经济适用房,当时房本刚下来,到2013年才满五年,我们就和卖方签了合同请问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多谢指导!若有问题请告知,会去当面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