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属于劳务派遣到某企业任职,合同到期后公司在15日内未给本人办理退工退档手续,也未通知本人领取失业金。现在我找到公司让其将本人档案转回本人户籍所在地劳动局,但公司称超过15日无法办理,因此本人一直无法个人缴纳社保,导致产生保值系数和滞纳金等额外费用,此情况我通过劳动仲裁是否可以获得相应赔偿?
还有20多天合同就要到期,已提交了离职报告,但公司却以提前30天提交离职报告为由,想再拖我一段时间,请问这个合法化么? 而且公司说会在离职证明上写上不允许进某个公司,这个合法么?当时的劳动合同里没有涉及到此类问题与保密协议等问题。 请求协助
事情情况: 我从06年6月进入我的工作单位工作,当年9月份试用期满后,单位说12月份一齐签劳动合同(与我同时和在我之后进了一大批人)。12月份我与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时间是08年12月31日。09年初单位人事部门跟合同到期了的员工逐个打电话过去续签了合同,唯独没有打电话要我去续签。 去年底,
2010年,我在湖北孝感一家大型连锁超市上班.卖某外资品牌护肤品.当时签了合同.该公司总公司在上海.签的合同是跟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和派遣协议书.合同期限是从2010年2月1号到2012年1月31号止.前几天公司主管下来巡店,说因销售不好要辞退我,让我做完最后几天.还让我写辞职报告交给她说是急着要传给公司.我当时
律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私企,我为公司服务5年了,09年因为公司调遣,从广州到北京工作,但之后一直未与我签订新合同。 今年4月份公司由于内部调整,将我部门下面的人员全部裁剪,只剩我一人,项目工作很难开展下去,我想离开,但已经工作了5年就这么走了有点不甘,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机会获得劳动补偿,如何获得?
律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私企,我为公司服务5年了,09年因为公司调遣,从广州到北京工作,但之后一直未与我签订新合同。 今年4月份公司由于内部调整,将我部门下面的人员全部裁剪,只剩我一人,项目工作很难开展下去,我想离开,但已经工作了5年就这么走了有点不甘,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机会获得劳动补偿,如何获得?
你好 律师 我于2009年签订公益性岗位的合同,截止2011年4月合同到期,现在已经6月份了,却没有得到任何关于合同续签与否的相关事宜,请问,我可以要求补偿金吗?
我是外来打工者,倾尽积恤开个小店。因我和房主签定合同,租期为3年,房租一年一交。如拆迁装修费各付一半。现第二年刚工始,就遇拆迁问题。请问我们的装修费可能要得到吗?现在房东避而不见。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我和单位签了三年连续合同(2008年6月1日--2011年5月31日),在2008年和2009年年底时候单位给我们工人多发了一个月的工资,是在年前发放一小部分,年后发放余额形式发放,当时签名表上显示是当年经济补偿确认。现在合同到期终止,单位只同意给我一个半月经济补偿,我坚持按合同补偿给我三个半月经济补偿。在前再次签收工资
我与之前单位的合同从08年7月到今年的6月底到期,她只提前了15天通知我不续期。但是她只赔给我三个月的补偿金,而且补偿金只按基本工资计算,没有计算上加班费。她说是单位规定的。另外,她说我没有证据证明她没有提前一个月给书面通知。所以不另外再赔多一个月的工资,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