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超市促销(非超市员工),顺便兼职超市另一个厂家的促销,每个月,这个厂家才给500,这天我朋友上班休息,被告知店长发现食品过期,罚款厂家2000,现在店家又要我朋友承担全部责任,一个月兼职才500,不是合同工,被罚款2000合理吗?还有,过期食品是店长发现的,不是工商局发现的,超市有权罚款厂家吗?
员工离职后,公司误给多缴交一个月的社保金,该金是否全部由员工个人承担这样合理吗
我申请的离职时间是2012年5月6号,工作最后的时间为5月6日,今天到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从我4月份工资里面扣了5月和6月份的保险,并且单位部门都要由我全部承担,这样合法吗?并且我的劳动合同这些都不给我,让我7月份去拿,有这样的规定吗?
2包小豌豆和1包白瓜子(总共价值不超过15元) 工商所罚款多少钱才算合理呢?我家附近也有这样的情况 罚了2000元,合理吗?是不是有点太多了?
大家好,本人是一家电力设备公司的员工,在2012年的时候,我的客户让我开具了两张增值税发票,共计金额大约20万元左右,但是由于该项目购买了其余公司的产品,我们的发票也就没用了,当时我本人不知道增值税发票还会过期,也有让客户从新够买的想法,发票一直没退回公司,但是在7月份发票过期了,公司说实际税额已经产生了
工商局在农村个体经验户查到不到20元的过期商品,处以500元罚款,是否合理?对于食品安全法85条中的“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中的“生产经营”能否给予详解?
我以前是个体营业执照,在镇内年检。到2011年9月份工作人员给我换了个人独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这段时间停业了,2012年7月初工作人员给我电话说年检过期,接到电话后到县工商局年检要罚3000元?我没那么多钱交!到至今已有10月了!我做的是废品行业,本来2012年废品行业难做.到至今还停业中。现在要开业执照没年检.如果工作
离职时社保如何计算,离职后单位无故继续缴交社保后要求个人全部承担合理吗?
离职时社保如何计算,离职后单位无故继续缴交社保后要求个人全部承担合理吗? 离职月老板说要扣除公司缴交部分中离职后天数的比例,之后由于没有与财务沟通好,有给我缴交了一个月社保,接着要我全部埋单,这样合理吗?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吗?
我在一个第三方支付的公司工作,由于各种原因,于12.16号,操作失误,网银付款时多出款一次,公司已经将我停职,全力追回多付款项,到目前为止,还有2万多没有追回,这个要由个人赔偿吗?比例是多少?同时,在多付款未完全追回之前,公司按每天未收回款余额的千分之二进行罚款,每天累计叠加,停职已经快一个月了,停职期间
我2014年11月底提出辞职,12月23日正式办理离职,但是公司在发我12月份工资时扣掉很多钱,具体的工资明细没给我,说是已经帮我预缴了2015年1月社保费用,所以要把这些费用全部扣除(包括公司应该承担的部分),我早就提出了离职,是公司没有及时办理停保,由个人来承担全部社保费用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