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5日,开发商李某、谢某与甲方雷某签订建房协议,由二人承建雷某家老宅基地一处,共盖了5个单元的6层住房,协议楼房建成后,一、二楼归甲方所有。因经费不足,李、谢二人又吸纳郅某、裴某、谢某的弟弟三人合股筹建了这处小产权房,工程由谢、李二人负责,其余三人主要是以干股的形式参与。按协议,他们5个股东共得到39套房和2个地下室,房子的分配大致是:谢某6套、李某7套、裴某4套、郅某4套,谢某的弟弟4套,余下14套由谢某用抵建房材料经费开支。
张某(郅某的小舅子)于2009年1月找郅某预订4单元401号房,并交付郅定金2万5千元(郅出具了收条),因此房属于用抵建房材料经费开支的14套房子之内,谢某没有同意,所以此房一直没有卖给张某。焦某(系现役军人)于2010年1月8日,以13万2千元的价格与谢联合签订了4单元401号房的买房协议,并一次付清房款签订《买房协议》,谢某将房子交给焦某,当时谢某就找郅某要另外一把装修钥匙(此前谢某给了郅某一把装修钥匙便于看房),郅称钥匙丢了未交。焦某因要参加维和集训和妻子怀孕,当时就没有装修房子。
2010年6月房价上涨(此时主要开发商谢某已去世3个月),张某将总房款13万5千元交给郅某后,与郅签订了《集资建房协议》,并叫李某(开发商之一)在协议和收条上补签了字,将签字时间改在2009年1月。
现在的问题是:焦、张二人都交付买房全款,并签订协议,焦付清全款签协议在2010年1月,张付清全款签协议在2010年6月但自己声称2009年就交了定金,据双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都明确“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后,方可拥有该房100%的产权”这一条。现在主要开发商谢某已经去世,郅某和张某是亲戚关系,焦某因为在部队执行任务(部队在云南)无法在家处理此事,请问按照相关法律应该怎样处理此事?
2010年1月谢某将房子交给焦某,2010年3月谢某过世,6月郅某再将房子卖给张某,9月张某用郅某交给的钥匙进入房内并进行简单装修,焦某的家人发现后进行制止(此时焦某在国外执行维和任务),2011年4月焦某维和回国休假回家,在出具士兵证和《买房协议》后请开锁公司开锁进入房子入住,并将张某的部分生活用品搬出房子。现在郅某、张某每天带着家人去焦某家闹事,报警民警说房子产权不清不予受理,法院因焦某已经入住也不受理,极大的影响了焦某的工作,并对部队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您好:我父亲一共姐弟三个,爷爷奶奶去逝后留下了三间房子,经法院审理后有我父亲一间,给补偿款不给房,但是法院给的估价明显很低,现在这房子正面临拆迁。在二审维持原判下,如果执行后,在两年内这房子真的拆迁了,而且拆迁高过法院估价,请问我们还能申请再审吗?????
你好,我父亲兄弟姐妹4人。爷爷2001年过世,奶奶2007年过世。房屋是父亲在83年修建,现在房屋拆迁。小叔拿着一份公证书说明那房屋是奶奶赠与他的。那份公证书我只是看到一份复印件。我去调查过,那份公证书上没有赠与内容。2005村里和开发商共同建房子。奶奶得到一部分,小叔又以公证书为理由想村里所要奶奶的那一部分,那
两口子财产的继承,到底该谁继承:,老头子已经死了,有个儿子,老头子有个媳妇,是儿子的后妈,他的菜场咋分 ? [注意:老婆子,通过自己的劳动,挣了愈多血汗钱分别存在自己的儿女的手里,老头子死后,(老头子的儿子)要了大部分的财产,老婆子存的钱是否在打官司中属于共同财产,要分给儿子?
我在一小区买一单元楼只交了个定金,由于资金不足把定金条卖给张三,后来知道不合法又把钱退还张三,我要求张三归还定金条,张三说定金条丢失(后来知道他和他老婆闹离婚定金条他老婆拿着)我在报纸上声明丢失作废。两次交易都有双方签订的协议。(协议中明确说明如果因为定金条引发的纠纷后果由张三付全责)后来,张三和开
您好!我刚刚为父母在湖北老家的市里购买了一套房子,目前有以下疑问,需要得到您的指导: 1、购买的该房子是01年建成的,一直没有卖出去,今年粉刷翻新后重新上市销售。 2、该房产所用土地,我看到他的《规划用地许可证》是经济适用房的。 我现在的问题是:它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是01年的,我现在买了这房子以后,还能以
你好律师、我想请问一下、我和男方要离婚、但关于有一套房产归属问题、这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名字、并且男方用这套房子带了款、如果此时双方离婚房贷有谁来还、?如果男方自己消失(故意让女方来还)此时该怎么办?若果女方还完房贷此时房子所有人是谁啦?望得到回复 补充:希望速度得到解
我想咨询一下,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父亲的名字,土地是我父亲买福州市城中村的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购土地收据也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是由于当初缺钱,房子的一半是我爷爷盖的,另一半是我父亲盖的,原先是我爷爷奶奶住的,后来我小叔叔也住进来了,由于后来我小叔叔车祸死了,就剩下我叔叔的儿子跟老婆住了,后来我爷爷也过世了,(但是由于
我朋友的父母离异,父亲因生意失败把房产抵押给银行,后又因赌博借了高利贷,被高利贷逼迫将房产二次抵押在房产证上加入了出资人的名字,之后多年我朋友租房在外,那套房被出资人出借。现在可能要拆迁了,我朋友有居住权但没产权,根据现在的拆迁办法据说是将款项全部交给产权人,那这样的话我朋友就没地方住还没地方放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