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所涉及的问题
房产纠纷所涉及的问题 我在一小区买一单元楼只交了个定金,由于资金不足把定金条卖给张三,后来知道不合法又把钱退还张三,我要求张三归还定金条,张三说定金条丢失(后来知道他和他老婆闹离婚定金条他老婆拿着)我在报纸上声明丢失作废。两次交易都有双方签订的协议。(协议中明确说明如果因为定金条引发的纠纷后果由张三付全责)后来,张三和开发商把我的这一房子又卖于李四,房款直接交给了开发商。因为定金条写的是我的名子,开发商想把我的名字换成李四的名子,我给开发商写了一张“定金条丢失,已登报声明作废,现申请更名”的字条(给我2万元好处费)现在张三的老婆占住我交定金房子不让李四住。现在李四说,要告我、张三和开发商诈骗。请问:李四告我诈骗罪成立吗?现在,我如果交剩余房款,房子还是我的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使梦想(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0-01-12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