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是第二次进入该厂工作,刚进厂的时候公司有给一份二次进厂担保协议,协议内容:因是二次进厂,需做满一年,未满一年扣一个月工资或以自离处理。有签名并按手印,此协议只有一份,由公司管理。 请问如上所述,若未满一年辞职,公司扣我一个月工资是否合理,以上所签的那份协议是否合理,是否受法律认可?
我2011年8月20号合同到期,但是我2011年2月1号提出离职,到2011年2月28满一个月走人。公司会按满一年多给一个月工资吗?还有我是2008年1月2日到公司上班的但是公司没有按合同给交养老保险金。公司会补偿给我三年的保险金吗? 在这之前公司有好多人不干了。但是补偿金都得不到正常的给予,要是找关系拖人会给你,不然就拖着
合同到期,公司不满足加薪要求,所以自己提出离职,公司要赔偿一个月工资作为离职补偿吗
本人在公司在职满一年,本月合同到期。但因为公司无法满足加薪的要求,所以自己主动提出了离职,公司是愿意续约的,那么请问这样的情况,公司需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吗?
我在一家售后服务中心工作,工作期间已经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工作几个月后,因有更好的发展前景而辞职,但未能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公司以此为由拒绝和拖欠20天的工资及报销。(但是公司没有给我买保险,工资和报销能否追回?)
你好!我是三月25号在赤岗ems做快递员,试工五天后四月正式入职,但到现在一直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昨天我打电话过去说离职,主管说如果不提前一个月写离职书要扣起我5月的工资会没钱出。请问我要怎样处理
公司现在辞退我,却借口考勤没弄好要在7月15日才能把工资和赔偿金结算给我,这样是否合理?我能否要求他们立即结算并发放现金?
本人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于今年元月与一间公司签订了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违约金为3000元。2011年2月21日到公司报到,与公司重新签订了一份实习协议,约定实习期限到2011年6月30日,没有再次约定违约金,本人于2011年5月21日离职。现在公司压着我一个月的工资1500元,要求交纳违约金之后才给工资。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 未到期的一个月工资和几个月前的绩效工资该不该发 该不该追讨经济补偿
我在一家知名企业工作三年 每年的三月份公司盘点 职工休假20天 每年的5 月份签订合同 连续三年签订劳动合同 今年1月份公司有绩效工资500元没有打到工资卡上(其他员工都有) 4月份其他员工都上班以后 公司没有通知本人上班 打电话询问 被告知由于公司某些人的原因要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拖欠的绩效工资和最后一个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10来天、有事不能做了、当时进公司的时候说的是未做满一个月不给工资、当时也没多想就答应了、当时也没签任何合同和协议、并且第一个月是试用期、现在辞职公司不给工资、这样做合理吗?有什么解决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