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4日月7日上斑的,公司托欠我3个月公司。之后因为没钱所以就没去上斑2011年3月我去劳动仲裁,公司说过时效不给,让我上法院,一审说叫公司律师跟老板说工资要给得,结果过了一些时期又说我超效,道说有意托欠工资就不给了吗??
是公司托欠4,5,11月的公资还有综合保险金。
合同未到期,公司补偿的那个平均工资如何界定?这个平均工次是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它只是基本工资?还是包含所有项目在内的综合工资,比如: 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奖金、生活补贴、住房补贴、还有加班工资, 也就是税前不扣社会保险的总的综合工资?
合同上面写的是两个的试用期,现在将近4个月了,还是发试用期的工资,违反劳动法了吗? 每个月还无辜拖欠工资达到15天以上,发工资都是现金,存在偷税漏税现象,发工资时让我们签名的公司台头是两个公司的,一个现在公司名字,另一个是别的公司名字,一个公司台头下发2000元,另一个发1000多元,进是之前是说出差有出差补贴
我是一名来沪的打工者,是08年10月份到上海工作的,从我工作到现在公司只帮我办了一张综合保险卡,但从来没有交过一分钱,而且从我一天始来上班就一直会拖欠工资,直到今年,已经12月份了,但是7月份的工资也没发,请问这个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我是2009年4月1日和公司签订合同,工资是1200元,有提成,我上到当年月12月初,公司托欠我3个月工资,分别是4月和5月11月还有综合保险是4月和5月,因为几个月不给开工资造成我没经济来源没办法生活就没去上班,现在公说我之后没上班是旷工,而且说现在已经超时,不给开工资。我因该怎么样维护权益
我是在2009年4月1日签定劳动合同,4,5月工资没给还有,4,5月的综合保险没给交,11月份工资没给,之前有2笔单子的提成也没给,因为几个月没给开工资,造成没有办生活费,在这种情况下没上班,公司说我旷工为由,而且超时不给开工资。 有一笔单子也是经单位平审,预付款对方公司也给了,对方公司叫我公司开发票,我公司不
:我是在2009年4月1日签定劳动合同,4,5月工资没给还有,4,5月的综合保险没给交,11月份工资没给,之前有2笔单子的提成也没给,因为几个月没给开工资,造成没有办生活费,在这种情况下没上班,公司说我旷工为由,而且超时不给开工资。 有一笔单子也是经单位平审,预付款对方公司也给了,对方公司叫我公司开发票,我公司不
员工下班在家期间突发疾病(中风),单位未缴纳综合保险,单位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单位一车间技术员下班在家期间突发疾病(中风)住院治疗,该单位未缴纳综合保险,请问该单位应当如何承担该员工的医疗费用?
我是湖北宜昌的,在浙江黄岩宏信造船厂上姸外包江西湖口恒丰船务公司上班,我是2011年3月26号上的班,到5月27日要回家,上下班是打的卡,现在工资不好拿,包工头是骆小峰,在这里很多人回家时钱都没有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