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上的交房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除不可抗力外,按合同规定逾期在60日之内的按总房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超过60日的按总房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直到2009年4月28日收到交房通知书,我们与2008年12月31日收到开发商的延期通知书两个月,原因是由于雪灾、加强抗震、房屋质量检验不合格等一系
开发商延期交房不支付违约金,是因为房子没验收延期的,但这期间开发商还要收取采暖费和物业费 开发商延期交房不支付违约金,是因为房子没验收延期的,但这期间开发商还要收取采暖费和物业费,如果我起诉的话需要什么材料和怎么进行操作。
律师好!我是重庆市忠县的,在2007年10月订购了一套商品房,并签订了正式的合同,约定2008年12月1日前交房。到现在为止,开发商也没能交房。整栋楼都是这样。所有业主已经在开发商交流过几次,都采用了拖得方式来敷衍我们。前几天,开发商老总,建委相关人员等跟业主交流了,他找借口来推脱延迟交房的责任,并不支付违约金
我于2007年买了一套期房,合同规定是2008年09月30日交房,延期交房可以无条件退房或每天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到现在已经延迟将近一年仍未交房,这几天陆陆续续开始交房,但只给钥匙,违约金开发商说给打欠条,没钱。也可以申请退房,但也是没钱,给打欠条。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呀?
是不是只要延期交证开发商就要赔违约金 我们小区也已经交房,按重庆市的格式合同15条规定:如因甲方的原因,交房后2个月不能办证,甲方赔违约金。平心而论两个月能办下证确实是理论时间,开发商已经很认真在办,这点我们业主是看见的。后来我们知道在测量上就花了4个月的时间,确实开发商没耽误,一步一步到有送件的资料,
我于2008年10月份在重庆一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套房,合同签订于2009年10月28日交房,时至今日也没收到接房通知。我于2010年2月1日电话咨询其售楼部,售楼部人员告诉我现在可以接房了,2010年2月2日我前去开发商处接房,履行了相关手续后,开发商财务提供了一份帐款清单,其中的违约金赔偿数额明显不对,只赔付从2009年10月28日
你好律师, 现有一案例,请给意见。 我在某市买的一处房子,按合同约定2009年7月31日交房。但开发商于2009年10月16日才将手续办齐,并于2009年10月22日(邮戳时间)发出收房通知书,通知书写明“在2009年11月5日收房”。 现开发商只同意支付2009年8月1号-2009年10月16日期间的延期赔付款
你好,我们于09年5月份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同时办理好了贷款,7月开始还贷;合同上交房日期是2010年4月30日之前,现在都5月了,他们还没有交房,说交房日期延迟至6月30日,找各种理由推托不愿意支付违约金,一会说是打地基的时候下雨,一会说是房管局不来验收等等原因推托,我们签合同的时候1、2号楼都建起2层了,根本
房屋销售合同中交房日期为2009/12/30,开发商至今未交房,前去交涉,对方回答总会交房的,这让我们等到何时啊!请问我该如何主张我的权利?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到时我会拿到这笔违约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