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延期赔付的问题起诉开发商,现在开发商居然要我付违约金?
关于延期赔付的问题起诉开发商,现在开发商居然要我付违约金? 你好律师,
现有一案例,请给意见。
我在某市买的一处房子,按合同约定2009年7月31日交房。但开发商于2009年10月16日才将手续办齐,并于2009年10月22日(邮戳时间)发出收房通知书,通知书写明“在2009年11月5日收房”。
现开发商只同意支付2009年8月1号-2009年10月16日期间的延期赔付款。我和其他业主已经起诉,要求延期赔付款支付到2009年11月5日。
因为我至今没有收房,在法院调解时开发商同意支付延期赔付款至2009年11月5日,但是开发商要求我缴纳2009年11月5日至收房之日期间的违约金(合同中规定乙方拒收或未按期收房,需支付每天20元的违约金)。因为我不同意支付违约金,所以没调解成,正在等开庭。
我的证据:
1. 在物业收房处贴有一张“收房流程”,写明需验房后确认房屋质量没有问题才可以收房。我在2009年11月5日陪同验房师验房,并于11月6日向物业提交了房屋质量返修单。至今物业或者开发商都没有口头和书面通知我房屋已经整改完毕。所以我至今没有收房,延期收房也不是我的主观意愿,我不应该支付违约金。
以上所述的“收房流程”我已经拍照。
请问律师,我这个案子有希望么,法院不会真判我要交违约金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ood19……(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0-02-20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