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乡镇上买了一栋房子,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买卖协议(简易的),买卖双方也已经签过收款收据,全部房款也已经到卖家账户,房子现在没有过户,房产证在买方这边,现在卖家反悔,请问卖家有权收回房子 退回房款吗?
房屋买卖纠纷中, 原协议中约定了房屋的面积及成交价格, 但协议中没有涉及地下室的问题。 目前纠纷:原协议是否包括地下室。 卖方说:合同仅严格约定了房屋面积及价格, 不包括地下室, 且地下室在产权证中有登记栏标明面积及结构,地下室需另付钱购买; 买方说:当时的协议包括地下室, 且已经查看, 原房价包括地下
房屋买卖都由妻子签字,卖方丈夫由于上班没签,回来在补签。可从2010年4月15日签合同到2011年4月2日也没签。合同上说明房照在买时在银行贷款于2010年11月30日以前拿回过户,如果拿不回来是为违约付买方4万8千元的双倍赔偿,2000元定金。<>现在买方等一年了,不想等了,该怎么办?卖方丈夫没签字,合同生效吗?如果卖方
我爷爷的房子是私产的,去世时给了奶奶,4年后的今天奶奶变卖房屋变成现金,然后现金给我,我再买新房并写成我的名字!这样是否符合法律?有无必要进行公证或相关手续!同时家里其他亲属若有异议是否有权干涉!谢谢!
我家在忠县白石镇,在2002年卖了一套农村自建宅基地,成交价为17200元正,当时写下了不是很正规的合同,双方都签字画押,切都有村民作证,签字。现在,卖方想把房子收回,请问,卖方有这个权利吗?购买是定下的合同能否具有一定的法律性
您好: 我家在忠县白石镇,在2002年卖了一套农村自建宅基地,成交价为17200元正,当时写下了不是很正规的合同,双方都签字画押,切都有村民作证,签字。现在,卖方想把房子收回,请问,卖方有这个权利吗?购买是定下的合同能否具有一定的法律性? 谢谢
有一处房是婚前财产,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人名,现房价上涨了很多想贷多点款出来,但银行都停止了加按揭,所以想卖给别人也是卖,可不可以卖给夫妻对方呢?如果行得通这样就可以以新房价贷多点款出来,还不用像房屋抵押贷款那样说明什么具体用途了,还要监管用途。
我家三兄弟,在2004年,父母考虑弟兄都成家立业了,该分家了,我两个哥哥都在单位工作,我也在外地上班,于是写了一份分房协议,协议写明我将我家房屋按当时房价计算为9万元,我们三兄弟按1/3分,我补给两哥哥6万元,房屋产权归我,当时没写明父母的居住问题,父母也一直跟着我住,现在我有经济困难,要将房子卖掉,可是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