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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和买卖关系是如何界定

房屋继承和买卖关系是如何界定 我家三兄弟,在2004年,父母考虑弟兄都成家立业了,该分家了,我两个哥哥都在单位工作,我也在外地上班,于是写了一份分房协议,协议写明我将我家房屋按当时房价计算为9万元,我们三兄弟按1/3分,我补给两哥哥6万元,房屋产权归我,当时没写明父母的居住问题,父母也一直跟着我住,现在我有经济困难,要将房子卖掉,可是父母的居住成了问题,另两兄弟认为我该给父母提供住处,请问这是我一个人的责任吗,其实主要问题还是我这房子没过户,不然问题也不会像现在,我该怎样才能将这事搞清楚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BI6612(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11-04-22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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