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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农村买卖纠纷

关于房屋农村买卖纠纷 我家在忠县白石镇,在2002年卖了一套农村自建宅基地,成交价为17200元正,当时写下了不是很正规的合同,双方都签字画押,切都有村民作证,签字。现在,卖方想把房子收回,请问,卖方有这个权利吗?购买是定下的合同能否具有一定的法律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MI9092(重庆)
提问时间:2011-04-14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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