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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农民房屋及宅基地买卖

关于农村农民房屋及宅基地买卖 我在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护塘办一企业,现在企业门口前有一户农村农民房屋要求动迁,理由:车辆进出影响了该房屋质量,(该通道原本就是水泥路通道,车辆经常进出)。现状:我不需要该地块,该地块在规范红线内无法开发,但是,该农户老是上访,信访人员太耗时间、太麻烦。所以我想双方协议买卖该房屋及宅基,是不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PQ2498(上海)
提问时间:2011-01-25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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