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物:房产一处。 二、房产产权性质:军队房产,军队已售与产权人。因属于军产,没有房产证,不能上市交易。但军队允许产权转让(意即默许私人交易)并由军方登记产权的转移。 三、产权所有人:房主,男。因病瘫痪已丧失言语、吞咽和行为(民事)能力,靠鼻饲生存。 四、因取得房产时,房主已处于如(三)所述状态,因此对身后房产如何处置,房主无口头或书面交代。 五、家庭成员: 1、房主妻子,原配,尚健康。与房主生活,对房主尽主要的日常护理之责。 2、长孙,未婚,已有工作并有女友。因父母离异,自幼基本由爷爷奶奶抚养,一直与爷爷奶奶共居,现亦协助奶奶做翻身、更衣等照料爷爷的力气活。 3、长子再婚并再育一子;长女育一女;次子育一子。 4、二子一女均有家庭,各自有房另过。相隔不远,平素互有帮衬,亦常探望父母,各尽其能打理父亲的医疗、护理事务。 就此咨询如下: 1、房主未过世前,房主妻子有无对房产的全权(分割、赠与、遗嘱处置)处置权?若没有,那么房主妻子自己有多大的处置权? 2、如果房主过世,房主妻子仍健在,房屋的全部产权是否应该自然地归房主妻子所有?如若不是,那么按继承法,如何分配房产? 3、如若爷爷奶奶均过世且奶奶亦未留下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此时很可能长孙已成婚,并居住在该房产内),如果二子一女中的任何人要求按继承法提出继承主张,应该说长孙很可能就丧失了继续居住该房产的法理依据(无房产证、无有效遗嘱),是这样的吗?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会如何判决该遗产(房产)的分割?
您好,现在有个问题咨询一下,我外公有套房产,当时属于拆迁房,拆迁后差额部分是由我父母支付的房款,外公去世后,我父亲通过公证将此房产过户到其名下,在此之前外公 外婆都是我父母赡养的,由于近期母亲生病,无法进赡养义务,我母亲还有4个兄弟 1个妹妹,现在需要由其他人赡养我外婆,现在对此房产产生争议,我想咨询下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爸爸现在和我后妈结婚45年了。他们把原有的房子的产权买下来了。写的是我后妈的名字,我爸爸为此神经有点问题我后妈说把他送去精神病院。我后妈现在自己有一个女儿,他现在刺激我爸爸说他为他女儿去死都可以。我想问下我是我爸爸唯一的女儿。如果后妈他想要得到这个房子。那么我能继承吗?能继承多少。
尊敬的律师: 您好! 1. 我外公外婆已年近八旬,膝下有5个女儿,无儿子,1986年四女儿为招赘入户,2000年因我外公胃癌手术后(手术费用由5个女儿平摊)负担加重而家庭矛盾增加,四女儿全家4口于2004年离家搬回招赘女婿原籍,至今年没有来一趟探视父母及未尽一分钱的赡养义务。 2. 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者为我外公,1986年时
我的房子户名是我的父亲。现已过世15年了。我现在才办理户名转为我的名字。我的妈妈,姐姐都已签名确认放弃她们名下的份额,赠与给我。(我父亲只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但是。现在公证外要我们出示我的爷爷奶奶的死亡证书,我的爷爷死于1962年,奶奶死于1988年,他们在我乡现在保存最早的户口册里都没有他的的名字。所以
房产是98年买下的售后公房产权房,产权人是公公1人,婆婆在2002年去世,外婆是2000年去世,外公是2006年去世,公公是2010年去世,爷爷是2009年去世,奶奶于2011年去世,我想知道,现在这套房子如何办理继承?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房产问题? 我的岳父突然病故,家里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房产证的名字是我岳父和岳母共同拥有的, 我岳父的母亲还在,我岳母现在怎么样才能把房产证上岳父的名字注销?是不是有的岳父的兄弟姐妹也有房屋的继承权?还有岳父的公积金怎么才能区出来?
父母生前写下《家庭住房处理》,《家庭经济处理给分配》房屋分给了我两间,三个弟弟一人一间,钱和其他财产分给三个弟弟,上面写到每人每月给父母生活费,未来丧葬各摊四分之一。因为母亲不会写字上面名字都是父亲亲笔写下。母亲盖手印。父亲盖章。请问律师这属于遗书还是属于遗证??遗证和遗嘱的区别??起诉析产?还是起
父母有一套老宅,父亲去世后不久老宅拆迁,用拆迁款买一套二手房,母亲与一兄弟共同居住,(当时的户口除2人外还有其他兄弟及其子女的户口),母亲不久前也去世了,生前立有遗嘱(其他子女不知情),将这套房子给了共同居住的兄弟,请问:这套房可以认为是父母的共同遗产吗?母亲将这套房子,给共同居住的一个兄弟,其他5个兄弟还可以继承此
一、标的物:房产一处。 二、房产产权性质:军队房产,军队已售与产权人。因属于军产,没有房产证,不能上市交易。但军队允许产权转让(意即默许私人交易)并由军方登记产权的转移。 三、产权所有人:房主,男。因病瘫痪已丧失言语、吞咽和行为(民事)能力,靠鼻饲生存。 四、因取得房产时,房主已处于如(三)所述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