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宅基地及房产继承的咨询?
宅基地及房产继承的咨询? 尊敬的律师:
您好!
1. 我外公外婆已年近八旬,膝下有5个女儿,无儿子,1986年四女儿为招赘入户,2000年因我外公胃癌手术后(手术费用由5个女儿平摊)负担加重而家庭矛盾增加,四女儿全家4口于2004年离家搬回招赘女婿原籍,至今年没有来一趟探视父母及未尽一分钱的赡养义务。
2. 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者为我外公,1986年时地上有一层房屋,于1990年和四女在原房屋基础上再翻建了一层,在1994年的土地登记审批表上的地上类别及权属注明“房屋为我外公户所有”。
3. 我外公外婆的户口本和四女儿家的户口本是分开,各自独立的,均为农业户口。
4. 二女儿嫁于本村,其余3个女儿嫁于外村,均为农业户口。
有以下几个问题请教:
1、 我外公所在存面临拆迁,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和安置房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2、 我外公外婆辞世后,地上所建两层房屋是否全部为遗产?
3、 我外公不愿把遗产分给第四个女儿,是否应当立下遗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ng11……(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1-03-04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