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顺德某大型知名民企的一名员工,我和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作时间为“标准工作时制”,即每天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
但公司老是在周一~周五晚上、周六、周日这样的非工作时间组织我们员工进行培训(例如找咨询公司的讲师来给我们讲课)。每次都规定不去就要罚款,我都已经被罚了一次(100元)。由于没多少钱,我也就算了。
上个星期又通知我们周末要培训,培训时间是星期六早上8:30到晚上21:30和星期天上午8:30-12:00。
我这周身体一直不舒服,实在不想去,就找领导请假,但是不批(因为批了别人的假,他说不能再批假了)。后来,我就没去参加培训。
周一一上班就被公司培训专员通报,说我“旷课”。我又在公司的系统里面提交请假申请,领导还是不批。
情况就是这样,按照公司的规定,每旷一节课就要罚款200元,我一共要被罚款600元。请问这种罚款有理可依吗?公司组织的这种培训是否应该算加班?员工有没有权利拒绝参加?如果公司直接在我的工资里面扣除怎么办?
先谢过各位大律师们!希望得到你们专业的看法和意见。
这些培训都没有给我们算加班时间。
按照公司的规定,每旷一节课就要罚款200元,我一共要被罚款600元。请问这种罚款有理可依吗?
如果公司直接在我的工资里面扣除怎么办?
如果公司强行在我的工资里扣除,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据给什么部门来进行申诉?
员工[丈夫]在下班时间2个小时送老婆去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公司是否有责任赔偿
员工[丈夫]在下班时间2个小时送老婆去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公司是否有责任赔偿
我们公司实行五天八小时工作制,但是周末组织与别的公司进行篮球比赛,自愿参加原则,有员工打球时受伤了,是否算工伤?
员工上班时间打架,其中一方致残,公司是否有责任?双方产生的医药费用又该如何分担?
两位女员工在上班时间打架,A怀疑B在背后说其小话,怀疑B对同事说‘不要与A说话”。而B并未有此意,也未对周围同事说此话。遂发生争吵,近而发生打架事件。周围同事劝阻,医院检查,B一手指骨折,一手被咬伤,眼角膜划伤。A头痛,检查脸颈有抓伤。事件中公司是否有责任?双方产生的医药费用又该如何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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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早上7点30在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把行人撞伤,右手粉碎性骨折,我是公司的实习员工,到30号才转正的要,我想咨询下公司是否也要负一定的责任呢?
本人开一联想授权加盟店,6月中旬参加联想集团季度工作会议,由本地联想地标店组织,各乡镇渠道加盟商参加,在本地某乡镇召开,本人也在参与之列,由于路途较远,本想坐公交车出行,但地标店有货需要搭下去,且他们有一工作人员和一乡镇加盟商老板也需要一起参加会议,打电话要求我开车下去,本人勉为其难同意开车搭他们的
朋友经营一家发廊,一员工因被人谋杀,家属向我朋友追讨高额赔偿,请问我朋友是否要对事件负责? 她是因私事与外人结怨而在上班时间被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