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朝阳区的公司。说好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但已经第四个月,说往后拖一个月,至今未签合同,也未上保险。现在想辞职走人。想申请补缴社会保险,及双倍工资,请问是找劳动仲裁还是监察大队?是书面材料还是电话?我辞职后,是否依然可以主张我的权利?
我是外地来京农民工,2005年-2008年12月31日一直在同一单位工作,2008年单位给签了一年的合同(2008年12月31日到期),上了工伤和医疗保险;2005年-2007年这三年单位没给签合同,也没上任何保险。我有以下几个问题盼望热心肠的明白人给指明方向: 1、05年-07年单位未给签合同,是否违法?违反什么法? 2、05年-07年未上
我是在一个100多人的连锁超市上班。我合同到期是2011年8月20日,但是我2011年2月1号提出离职了。到2011年2月28日满一个月走人。公司会按照一年多给一个月的工资补给我吗?公司在我在职期间没有按合同交付养老保险金公司会补给我吗?以前不干的人要补偿都是找人找关系才给的。不找就得不到。如果我不找人他不给我合法吗?打
您好,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应该如何补偿,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另外未休的年假折算后应按什么标准支付?谢谢
工作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单位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给购买保险的情况下,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已经在现在单位工作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应聘时谈好的,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后给办理保险(五险),至今快一年了,老板也没有跟我签合同和办理保险,我就此事已经跟他说了4次,第一次,说是等人力资源的人来上班再说;第二次,说要问问他嫂子怎么办理的;第三次,说你去劳动局问问看政策什么的;第四次,就说现在就我一人,
拆迁补偿合同是爸签的,他们没给爸合同,不是没要是他们说所有人都没给,来拿钱就是了。签完的第2天我知道了门面没按门面价格算,听爸说签字时问了的,他们说没营业执照不算门面(此房无营业执照,只是用于出租),但我在网上查知:门面是以住宅与非住宅加以区分的。现在房子还没拆,请问还能挽回损失吗?我该怎么办???
公司倒闭时我在休产假,合同并没有到期,请问公司应该如何补偿?
公司倒闭时我在休产假,合同并没有到期,请问公司应该如何补偿? 我在公司工作4年,合同是签的长期合同,公司倒闭了。保险也停了。我当时在休产假,因为公司停保我的生育津贴也少领了4个半月的,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如何对我补偿?
自2011年1月至今(3/17),医保卡都为封存状态,公司以原单位为由来解释目前无法缴交。 其实我的工作单位、工作地点并未更换,只是工作单位要求更换了派遣公司,就是说工作单位所指的原单位其实也是与工作单位有合同的上一家派遣公司。 我目前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提出的立即解除合同的要求,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自2011年1月至今(3/17),医保卡都为封存状态,公司以原单位为由来解释目前无法缴交。 其实我的工作单位、工作地点并未更换,只是工作单位要求更换了派遣公司,就是说工作单位所指的原单位其实也是与工作单位有合同的上一家派遣公司。 我目前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提出的立即解除合同的要求,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在广州工作2001年3月28日入职,已于2010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公司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补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