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需要3万元,生活唯一产权房想卖了,当时12万左右,这时,我认识现在的老婆(户籍浙江),向她借3万元,她说没有凭证,我1994年离婚的(有1992年出生的男孩,一直跟爷爷、奶奶居住),我说你跟我结婚,8万元卖该你,她说好,但她只有3万元,其余的问父母姐妹借,在办房产交割时,她交割费都没有,我付的手续费3000多元,这样,房产的名字变成她一个人的,我又那17000元办了菜场海鲜摊位,用我的母亲身份证办个体营业执照。从2002年2月8日开始我们一起做海鲜生意,说好日常开销摊位上出,我周一至周五单位上班,休息天摊位上做生意,后来生意忙,把她的母亲叫来帮忙,我们三个人一起生活在这套房子里,二、三年把借的5万元钱还了,我付的摊位的钱也该我的,2006年12月16日办结婚登记,有一个5岁的女孩,我和女儿的户籍在这套房子里,我没有其他居住的地方。现她要跟我离婚,没有什么出格原因,她叫我离开这房子,问房产我有分吗?或有居住权吗?
婚后买房共有产权50%;房产证未拿到手,男方有第三者要离婚,请问房子的问题如何解决?
已结婚。婚后买房共有产权50%;房产证未拿到手,男方有第三者要离婚,请问房子的问题如何解决?
我在领证前(1个多月前)买的贷款房并交了首付,之后领的结婚证并用夫妻名义办理了房贷申请(还未批下来),现由于感情问题女方提出离婚,请问女方可以对此房进行分割么??
本人自2004年11月登记,于2005年1月买的房,于2006年11月办的房产证,是顶债房,一下子将钱交齐,写的我老公的名字,婚后利用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7万,目前我每月有工资,再有一个6岁小儿,请问房子如何判决?我的工资在起诉后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小儿必须跟着妈妈吗?我婆家有婚前的财物,她不让我去拿,法院会如何处
我孩子的父亲提出离婚,孩子今年1岁零8个月,并且说无论谁抚养孩子都不能要抚养费,我们有一套按揭贷款房子,首付款是由夫妻上方父母各出一半的钱购买的,房子贷款由孩子父亲用公积金贷款才还了不到一年,而且每月的还贷钱还是由夫妻双方各出一半钱的形式还钱的,我作为女方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认为男方应付抚养费,房子想
我孩子的父亲提出离婚,孩子今年1岁零8个月,并且说无论谁抚养孩子都不能要抚养费,我们有一套按揭贷款房子,首付款是由夫妻上方父母各出一半的钱购买的,房子贷款由孩子父亲用公积金贷款才还了不到一年,而且每月的还贷钱还是由夫妻双方各出一半钱的形式还钱的,我作为女方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认为男方应付抚养费,房子想
我和我老婆因感情不和(没有任何原则性的问题,也不符合离婚的条件),我老婆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的请求。他要求房子归她,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给我经济上的补贴,我不能同意,因为我们的房子很快就要拆迁。现在的市场价是50万元,但拆迁后的补偿款是120万。这样的情况,我如何向法院提出要求,争取我的财产权利?我可以向法院
请问一下:夫妻协议离婚,房子是男的户名,做了抵押贷款的,年限是2013年7月份前还清,现在还剩下差不多3年的时间,现在离婚的话,房子归女方,但是不知道是否要去公证,或者是怎样才能买掉房子呢?是否要完全还完贷款把户名过户给女方才能办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