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时房子、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离婚时房子、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本人自2004年11月登记,于2005年1月买的房,于2006年11月办的房产证,是顶债房,一下子将钱交齐,写的我老公的名字,婚后利用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7万,目前我每月有工资,再有一个6岁小儿,请问房子如何判决?我的工资在起诉后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小儿必须跟着妈妈吗?我婆家有婚前的财物,她不让我去拿,法院会如何处理家用电器类及婆家的我的财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娜女娃(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1-02-15 19:0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