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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房子问题

离婚房子问题 2001年我需要3万元,生活唯一产权房想卖了,当时12万左右,这时,我认识现在的老婆(户籍浙江),向她借3万元,她说没有凭证,我1994年离婚的(有1992年出生的男孩,一直跟爷爷、奶奶居住),我说你跟我结婚,8万元卖该你,她说好,但她只有3万元,其余的问父母姐妹借,在办房产交割时,她交割费都没有,我付的手续费3000多元,这样,房产的名字变成她一个人的,我又那17000元办了菜场海鲜摊位,用我的母亲身份证办个体营业执照。从2002年2月8日开始我们一起做海鲜生意,说好日常开销摊位上出,我周一至周五单位上班,休息天摊位上做生意,后来生意忙,把她的母亲叫来帮忙,我们三个人一起生活在这套房子里,二、三年把借的5万元钱还了,我付的摊位的钱也该我的,2006年12月16日办结婚登记,有一个5岁的女孩,我和女儿的户籍在这套房子里,我没有其他居住的地方。现她要跟我离婚,没有什么出格原因,她叫我离开这房子,问房产我有分吗?或有居住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jikop……(上海-嘉定区)
提问时间:2011-03-18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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