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调动岗位 本人不同意 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 在开具辞退证明
单位调动岗位 本人不同意 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 在开具辞退证明过程中 口头让在家等待 20天后口头告知本人已离职 没有办理离职手续 本人继续上班 单位阻止 本人继续上班19天后 收到邮件已被辞退 理由旷工 辞退日期是继续上班13天的日期 4月份的10天工资没有开 2月份活动的钱体现在工资里了 3月份活动的1110元至今未给 工作六年单位从未安排休过年假 去劳动仲裁 说失业金归法院管 工资的事儿是稽查大队管 去了稽查大队 建议直接去法院 我要是执意要求仲裁的话 就得拆开写 都很多都不能仲裁 如果写在一份仲裁书上就不予受理 我能得到那些补偿呢 该怎么办呢
2009年9月我单位有一名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后住院治理,因无人护理,我单位打算从职工中派两名职工到医院进行护理,但没有职工愿意去医院进行护理,单位对其中不服从安排的两名职工解除了劳动合同,因为按照我们单位的用工制度中有一条规定:“不服从岗位安排者,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现在这两名职工以我单位
我在原单位干了整五年半,合同还有8个月未到期。现在公司岗位调整,我的岗位取消,但公司不解除劳动合同,
我在原单位干了整五年半,合同还有8个月未到期。现在公司岗位调整,我的岗位取消,但公司不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调我至不可能去的地方工作,也就是逼着让我主动提出辞职,领导私下让我以辞职形式不干,在给多发一个月工资,我想问是否还有什么办法,能够得到补偿
用人单位要求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不肯出具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又不允许该员工上班,该员工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要求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不肯出具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又不允许该员工上班,用人单位采取的是拖字决,只口头说要解雇该员工,但该用人单位既不出具书面解除合同证明,也不一次结清所欠工资,更不允许该员工上班,该员工该怎么办?
前不久身患心肌梗塞,心脏放了3个支架,现已治愈,准备上班,鉴于该病的一些后遗症,不能干体力活,虽然以前在单位的工作不算体力活,但劳动强度不小,故要求单位给予照顾,调换岗位,但单位置之不理,还说如果本人实在觉得自己干不了,可以考虑休假半年,然后单位跟本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单位能说解除合同就解除合
我95.7学校毕业后分配到一家乡镇企业工作,03单位困难在家待岗,近日接到通知07.6单位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我该怎样主张我的权利
我现在与单位劳动合同7月17已经到期,双方并未续签劳动合同。我9月10日交了辞职信。但是现在原单位还不放我走,不给我开离职证明。由于新单位必须要我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才可以办理入职。请问: 1、如果原单位一直托着我不给我开具离职证明,除了劳动仲裁以外,我还有其他办法吗? 2、满一个月我自动离职,同新单位签订
2010.3.8入职 一家私人企业,直至2010.7.13签订劳动合同;2010.10.8号人事经理突然通知我,有岗位调动?问起我的意见?是否愿意去外地工作? 其结果很明显 我是肯定不会去的。 我申请支付双倍薪资?对方解释:公司是在同等待遇的人事调动情况下,你不同意人事调动,因此是没有双倍薪资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 是指 201
合同未到期,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告知单位后,单位就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吗?我在职期间单位拿钱,我考
合同未到期,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告知单位后,单位就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吗?我在职期间单位拿钱,我考了两个证,辞职后单位以培养我这么长时间为由扣押我的证,有理由吗?我怎样能拿回那两个证?如果打官司拿回证会赢吗?前提是签订合同时未签订培训相关协议
原岗位没有不胜任,但由于部门编制缩减,要调岗,本人未同意,将其辞退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公司在缩编制,我所在部门由于缩编,要将我调到另一个相近部门,都属于一个中心,由于我觉得不适合那个部门工作,我不同意调岗,故现在要将我辞退;我在此公司此岗位工作14个半月,没有任何不胜任的地方,合同签了三年,公司给我的补偿金是一个半月工资,另外加一个月待通知金,但是我觉得这种情况应该属于非法解除劳动
原岗位没有不胜任,但由于部门编制缩减,要调岗,本人未同意,将其辞退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公司在缩编制,我所在部门由于缩编,要将我调到另一个相近部门,都属于一个中心,由于我觉得不适合那个部门工作,我不同意调岗,故现在要将我辞退;我在此公司此岗位工作14个半月,没有任何不胜任的地方,合同签了三年,公司给我的补偿金是一个半月工资,另外加一个月待通知金,但是我觉得这种情况应该属于非法解除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