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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单位能随便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吗?

单位能随便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吗? 前不久身患心肌梗塞,心脏放了3个支架,现已治愈,准备上班,鉴于该病的一些后遗症,不能干体力活,虽然以前在单位的工作不算体力活,但劳动强度不小,故要求单位给予照顾,调换岗位,但单位置之不理,还说如果本人实在觉得自己干不了,可以考虑休假半年,然后单位跟本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单位能说解除合同就解除合同吗?还有一点,跟单位的合同是两年一签,如果单位不给调换岗位的话,那本人只能在原岗坚持,但肯定因为身体的原因,肯定会捻轻避重,所以问题又出来了,在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以本人不适合岗位或其他事情为借口,不再跟本人续签合同,请问是否合法?本人在单位工作满8周年了
希望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htste……(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0-08-16 13:5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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