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过病假的医疗期,但仍未恢复好,以致不能上班。按规定,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发通知并补偿一个月工资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单位仍想保留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请问,可以在医疗期外的时间内,停发工资吗,社保还是购买。 2、如果医疗期后,员工仍能拿到医生开具的病休条,这种情况是不是表示医疗期属于延长了?而这种情况,公司无法解除劳动关系?
我父亲为河北省衡水市一改制企业员工,因患重病现住院治疗,我想为其申请医疗期,但他所在单位目前没有医疗期的假别,能否申请?如果我向其单位递交申请,单位不批准或不接受申请资料,我该如何处理? 另外我父亲的单位现在的假别只有事假和病假两种,无论是事假还是病假该单位均未支付我父亲相应工资,请问这是否合法?如
我在南京工作,签的合同是第三方的,公司是上海的某外企公司。我的工资构成包括底薪2000元+400元报表奖+奖金。合同和派遣协议书没有明确注明病假期间工资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合同虽然写执行所在政府每年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派遣协议书写的月基本工资是2000元/月,且注明不按照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我想请
我2010年3月30号进的公司,公司十月份才给我缴纳了一个月的保险,就在缴纳保险的那个月,我由于流产请了一个月的病假,单位不但不给报销医疗费,反而还克扣我请假期间的工资,请问我是否应该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要求给我报销医疗费以及还我请假期间的工资呢?劳动法有这项规定吗?请详细说明
我公司员工刘某今年70多岁,在工作期入院动手术,住院期间一个多月,医疗费达4万多元,他并没购买社会保险,请问员工在住院期间的工资按怎样的村准支付,医疗费公司如何支付,同时我公司需解除合同应如何处理
我的爱人今年6月底生的小孩,休完产假后,由于身体恢复的不是很好,无法上班,医生建议继续休养,直到身体恢复,所以现在一直在休病假,在家休养。 今天我们公司说,如果这样休息下去的话,将不发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并且不给上所有的保险。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有依据吗?是否合法? 这个期间的工资应该怎么发放?保险怎么缴
我在一家民营企业上班,属于外商投资,本地人管理的那种,今年因为脑部肿瘤,从手术放疗加休息,到再去上班,接近五个月,治疗住院用了三个月,手术住院一个月,休息一个月,然后放疗2个月,医生再又开了三个月的病假条,让保证休息。 就是治疗期间公司不发给我病假工资,说没那个先例,不上班就没有工资,这种情况我
我司一员工发生工伤经鉴定为5级,现几个问题想咨询:1、工伤医疗期(即停工留薪期)该如何界定?是否能以医生开的病休证明单为准?该员工已在家休息12个月了,在鉴定后感觉抑郁症,现要二次住院(精神病院),若需延长12个月,需提供何材料? 2、停工留薪期满24个月后,用人单位给他安排适当工作,他若以抑郁症为由不能胜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