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公司签的是三年的合同,到2009年7月1日合同终止,因个人问题想辞职,因和公司签定的合同已过期一年,公司也没有和我再续签合同,提出辞职后公司仍然交我交每年8000元的培训费。而公司制定赔偿每年8000元的政策是我在合同期间内制定的。请问我需不需要赔偿公司制定的每年8000元的培训费用。
我是1992年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职工,公司2004年改制,截止到2010年12月31 日上次签的3年合同到期,我丈夫和我在同一单位,他决定不再与公司续签。但是公司以我丈夫不再续签合同为由,不再与我续签合同。请问我可以得到那些补偿?谢谢!!
各位律师好: 我在去年3月15号去德国总部参加了公司内部培训(无培训证明),所有费用共约4万元。 当时协议赔款条例如下: 1.培训结束工作不满一年,全额赔偿 2.培训结束工作满一年,赔偿50% 3.培训结束工作满两年,赔偿20% 4.培训结束工作满三年,无须赔偿 这份协议我是在去德国之前3月4号签署的,而公司方是我
1.本人2008年6月进入一家软件公司,当时和公司约定享受保险待遇,但是公司以在办一个人保险比较麻烦,所以在2009年1月签2009年1月到2009年12月一年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在2010年1月又续签了2010年1月到2010年12月的合同,但是到2010年公司不予续签合同,并且提前一个月口头通知,我想问这种情况,我拒绝解除合同,如果解除
首先感谢大家的解答!~ 本人于10年5月到新单位上班并签订了临时劳动合同,后经过几个月后公司成了下属的物业公司然后让我们签订了一份新合同,时间还是2年都没有变化(但是新合同10年9月签的,到现在还没发到手里) 在10年5月来新单位的时候 公司准备派我们去外地学习一个月,后来10月份才去外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一个
由于公司对我进行了三个月的国外培训,和我们签订了五年不辞职的合同,但中途由于生病住院,公司要求赔偿,合理吗
我跟公司签订了合同,没有到期,我提出辞职,公司要求赔偿培训期间的费用,培训合同上签订提前离开,必须赔钱,我需要支付吗?
我是10年7月毕业 10月份到一家外企办事处工作 当初老板承诺一个月试用期后签合同,但是一个月之后他只说对我的表现很满意,但是还不想签合同,后来又说元旦可以签,过了元旦又说过了春节回来签,就到现在了,请问 我要是现在辞职的话,可以要求他把当初承诺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上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