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上班,正常工作日是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平时加班是1.5倍工资,周六周日是两倍工资。今年过年厂里放假“10天”,但是要补三天的班,用星期六来补。这就导致我们有三个星期是周一到周六都上班,在结算工资的时候,周六有八个小时没有加班费,并且周六八小时之外的加班工资也只有1.5倍。元旦也是这样调班一天,两个节日凑在一起一共是4天,这样我们一个月的周六就没了。一个月啊,周六都要“上班”“加班”,结果工资却没多领多少,心里非常不爽。。。 再算一算,一年有多少个节日?两个节就去了我们一个月的“双倍”,一年下来我们还有多少个次“双倍”的机会? 所以我想弄清楚:厂里面可以随意这样调班吗?在这方面,法律有什么规定?
你们好 我是一位酒店跑菜员工。 工作时间是上午9点-1点,下午4点-8点。近日酒店以吃饭时间不算工作时间为由,上午下班时间为1点半,晚上下班时间为8点半,酒店同事都很气愤,但不知道酒店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我们不知道能否保护我们的利益。希望法律专家能帮助我们解释一下,非常感谢! 还有我们酒店加班时不算加
我现在是银行储蓄柜员,入行近三个月。因为是新开行,没有公章,就只签了一份临时合同,合同中也没注明工资待遇,只说试用期是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是基本工资的九成。至今三个月还有十天,还没明确说过工资问题,也没有发过一分钱。且最近开业,每天工作时间平均近11个小时,双休日也要上班。 请问这是否合法?请提供意见。
公司因生产原因没事情做,让员工放假(员工不愿意放假),但以后要加班补班,这样以后加班就没有加班费,加班都要抵公司的放假,就算有多出的加班公司也不给加班费以后再放假抵消掉,公司这样做合法吗?还有员工满一年有5天年休,公司要将年休抵之前的放假或硬是要在公司没事做的时候放假将年休抵掉,员工就不能在自己有事
合同到期的时间提前2天续签有没有什么问题。比如期限是12月6日,但在当月(12月)的4号就续签了,有什么问题没有?
请问.由于机床设备坏.耽误我正常生产.我在现场等待修理的时间算工作时间么?.在正常工作时间八小时内由于设备坏没有完成工作定额.公司要求周六补班..是否应该给加班费?
起诉书我已经12月底交到对方法院里了,可是昨天居然打电话过来说要给我拍照(毁容,我去做了鉴定十级,从我做鉴定10月初到现在都要3个月了,怎么现在保险公司说要给我来拍照,我想问问是不是有猫腻啊,对方一直 不愿意赔,我很担心对方会推翻
我在汽车客运站工作,站上把我派往离站20多公里的分站工作,工作时间是这样安排的,职工分两个班工作,每个班2人,共计4人。每天的下午18点交接班,一个班上班一直到第2天下午18点交班。一个班下班回总站交票款,总站给上下班车费8元。在分站,晚上没有车的时侯可以休息几小时,但不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分站的物品丢失要陪
首先:两个时间点 合同交房日:2008.09.30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交付使用时间:2009.01.02 其次:合同中关于开发商初始登记条款 出卖人应在房屋交付后180日内,提交办理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需有出卖人提供的资料,并报产权登记机关。 请问,按照合同条款来看,并未注明“房屋交付”是上述两个时间点
我是财产保险公司的员工,2010年10月做手术,病假休息到12月底,2011年1月4号上班(元旦节日是1-3号),请问对于元旦节日费是全额发放还是50%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