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左右,我工地一位民工(白某、男、55岁)在室内粉刷时不慎从1、2米的粉刷架上摔落,造成小腿处骨折。是否由工地负责人一方承担其全部的责任还是个人应承担其个人部分责任?
我工地一工人在一次狂风袭击中膝盖被砸骨折,在腿内植入了钢丝固定,一年后要做二次手术,出院后他列出了如下费用清单(夫妻俩都在我工地,女的受伤,丈夫要照顾): 1、从住院到出院22天误工费; 2、出院后3个月的全休误工费(2人); 3、从出院到一年后才能做二次手术,这一年之间减去3个月的全休还剩9个月(一人)的
律师您好:我哥哥是在工地打工的力工。20日晚上下班后在外边喝完酒回工地住处时,在工地内让螺纹钢穿伤。伤的较重医院留住院 可是并没住院。 当时也没有通知家属。就把哥哥的工资(5 6 7月的)结算了。第二天哥哥来我家后我们发现伤得很严重 带着哥哥找到工地 这样工地领导随我们一起到医院办了住院手续。从开始到现在交了1
我爸于2010年6月到成都市成华区府河公馆工地上上班,于10月3日上班干活时从木凳上摔下,到医院就诊发现8-12肋骨骨折,治疗后于10月21日出院回家疗养,工地老板垫付了全部医药费后,再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在爸爸上班期间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及没有购买任何保险。在爸爸上班期间平均每月工资是3000元人民币。现咨询赔偿费用包括
1月26日下午,我与朋友相到天津一大酒店洗浴中心,在鱼疗池内小脚趾被划破,该中心没有急救措施,也无人问津,去医院后医生说需要缝针,洗浴中心人员强行要求在治疗期内与我签订协商协议书,不签就搁置不管,且只有他们自己保留的一份,只负担医药费。因为我受伤耽误了好几天工作,洗浴中心是不是该赔偿我误工费?正常情况
在一次大雾天气,在过马路时被机动车撞伤,交警判定肇事者为主要责任,伤者为次要责任,受伤后,伤者住院25天,陪护1人,随后回家修养,由于腿部不好,前3个月一直都由一人照顾,医院说一年后取出腿部钢钉,所以一年内伤者无法继续自己的工作了,问:误工费按几个月计算,是1年还是3个月?护理费怎么算,是25天,还是3个月
事情经历:我一亲戚,被朋友邀请去帮其买车,在去买车路上,他们骑乘的摩托车与一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车辆相撞,我亲戚的朋友当场死亡(其开车),我亲戚重伤住院;现在的情况是:交通肇事方已与死亡的那家私了,赔偿了5万,但现在拒绝对我亲戚进行赔偿(我亲戚住院花了将近6万),请问,这样的情况若是起诉肇事方,能否给对
我姐姐姐夫和姐夫的父母住在一起,大年初一姐夫姑姑家的几个表弟去他家拜年,喝过酒后几个表弟间人吵了起来(不是一个姑姑家的孩子),我姐带了句口头说“妈的,你们不要在我家闹事”,其中两个表弟就来打我姐,一个被其他人拉住了,一个打了我姐两巴掌,我姐夫见到了立马打个这个表弟两拳,鼻子流血了,都被拉开了。因那个
年前我驾车出交通事故,经交警判我全部责任,当时对方车上有一位刚出院的病人,做个开胸手术,两车出现事故后车损都不大,当时病人家属要求送病人到医院,经过照片病人也没大的毛病就注院关查26天后就出院了,由于当时马上过年没去事故中队解决,时过半个月,病人病情严重,第二天死亡,请问我应整样赔偿啊,
您们好!我的一位亲戚在韶关高速公路从事道路清理工作,在2009年的一次清理道路中不幸被一辆大货车撞到,在医院治疗了3个多月伤势基本稳定,对方只付医药费,而营养费,误工费,各种损失费到现在却一分钱都没有陪。多次与老板协商,他们都以肇事车辆没有陪到钱为由拒绝支付各种赔偿费用。他上有70多岁的瘫痪母亲,下有5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