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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在一次大雾天气,在过马路时被机动车撞伤,交警判定肇事者为主要责任,伤者为次要责任,受伤后,伤者住院25天,陪护1人,随后回家修养,由于腿部不好,前3个月一直都由一人照顾,医院说一年后取出腿部钢钉,所以一年内伤者无法继续自己的工作了,问:误工费按几个月计算,是1年还是3个月?护理费怎么算,是25天,还是3个月?如果伤者共损失了3万元,肇事者是主要责任,赔偿3万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GA9648(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1-02-15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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