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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问题

赔偿问题 1月26日下午,我与朋友相到天津一大酒店洗浴中心,在鱼疗池内小脚趾被划破,该中心没有急救措施,也无人问津,去医院后医生说需要缝针,洗浴中心人员强行要求在治疗期内与我签订协商协议书,不签就搁置不管,且只有他们自己保留的一份,只负担医药费。因为我受伤耽误了好几天工作,洗浴中心是不是该赔偿我误工费?正常情况下他们该如何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Fn9120(天津)
提问时间:2011-02-15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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