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好!麻烦您了。我问的是关于房屋继承的问题。家有老房子一处,房权证上面是奶奶的名字,爷爷奶奶都去世很久了。几十年后老房屋商业拆迁,爷爷奶奶一共5个子女,每个子女各分了50平方,多余的平方每个子女自己添钱买的。房子已经住进去了,但是到目前还没有去公证这个房屋产权归属。我的问题之一是,5个子女有3个都不愿意去做公证,如果长时间不公证不确认产权,会有什么问题。如果去公证,要去哪个部门?是不是所有人必须都到场?第二个问题是,我父亲是5个子女之一,他名下本来就有一套房子了,如果公证完这个房子,是不是要缴纳第二套房产税?是不是只能公证到他的名下,不可以公证到我的名下呢?我的孩子,就是我父亲的孙子,不到5岁,能不能作为房屋继承人?多谢!万分感谢!
老房子拆迁了,拆迁房的名字是我爷爷的。当时在房产科,我爷爷奶奶都在(神智都清醒),我爸妈答应他们,房子的名字改成我的名字后,在他们有生之年房子给他们住(是当着房产科人的面),然后我爸妈写的,他们按的手印,今年夏天拿到房子了,他们已经住进去了。我想问一下我爷爷奶奶跟姑姑们有权利把房子要回去吗?还有在我
房产是我爷爷的名字,父亲是唯一的继承人已去世,现房子要拆迁了,应该可分4套房但不大,三兄弟口头商量了下(只是口头说的),其中三套兄弟一人一套各写自己名下,留一套给母亲待百年后再平分,不这么说怕兄弟不和(若她有需要也好有个财产,),母亲由三兄弟轮流抚养一人一个月)对于母亲的抚养稍微有点头疼,母亲70岁了
我是山西太原城市户口,妻子原来是吉林省白城市农村户口,2006年我们在山西太原进行了结婚登记。2008年将其户口迁至了山西省太原市市区我的户口本上。现在我们想出资给在吉林白城市农村居住但没有房子的岳父母在他们户口所在地的农村买处带院的房子(此房具有宅基地手续)居住,以改善老两口的居住条件。但是考虑到有关这套
本人目前乡下有一老屋,原户主是我奶奶,现已过世,我爷爷目前也已有老年痴呆症,父母早已离婚后再婚,目前后母与我爸也已结婚十几年,两人户口均不在老屋,目前只有我一个户口在老屋。我父亲还有4个姐妹,户口也都不在老屋。 想咨询下,如老屋遇拆迁,拆迁后只写本人名字,能否避免后母取得分配房资格,或者还有其他形式
我家里爷爷奶奶母亲是一个宅基证,宅基证申请表是4个人,写上了我的独生子女证编号,建房申请上也是4个人有独生子女编号,我妈妈建的房,不过我们这里没房产证明,只有租赁许可证,上面是我妈妈的名字,拆迁了,我爷爷签了协议后,爷爷奶奶都先后去世,安置房还在造,所以安置房的产权证还没做,爷爷奶奶的其他子女来要求分
住了20年的房子被别人买走了,因我家是拆迁还建房住了一年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后
住了20年的房子被别人买走了,因我家是拆迁还建房住了一年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后,找拆迁相关部门来检练,确实存在问题。相关部门领导把我家旁边的空房给我家住,一住20年也没有解决我家房屋问题,给我们住的房子还被别人买走了,而不是卖给我们。现在我们家想买这个房子,但不知道怎么处理?
此房屋为本人父亲所建,但是父亲在本人年幼时去世,祖母为了能让我有个好的成长环境同意母亲再婚(再婚与男方有协议的,条件是:同意男方把户口迁到我家,男方有义务抚养本人至成人,本人父亲留下的产业将来归本人所有),母亲再婚后与继父育有一子,现在母亲也去世了,想问此宅基地房屋的所有权问题,我继父有此房屋的继承
我想问下 房屋继承问题 以前老房子房产是我爷爷的名字 现在爷爷没有了
我想问下 房屋继承问题 以前老房子房产是我爷爷的名字 现在爷爷没有了,我奶奶在世 还有谁有继承的权利吗?更改房产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我爸爸接班时候,同时承接了单位一套公房,没有产权证,但是房证是我爸爸的名字,30多年来每个月向单位交房租。去年这套房子因城市建设需拆迁。单位当时以优惠政策向每人收一笔钱就不分割赔偿费了。现在我爸爸的兄弟姐妹提出要分隔赔偿费。请问他们是否有权力分割赔偿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