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四川岳池的一位朋友,这几天我一直在网上查看相关集体土地使用转让给个人类似的问题,有些说可以,有些说不可以,所以一直没有得到一个较准确有的答案,希望请教你一下。 在张村有一块土地,1200平方,以前是租给一个水泥板厂的。该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来由于经营不好厂拆走了,这块地就一直闲置。现在村长找到我,愿意把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以售卖的形式转让给我。我现在就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这个土地的使用权能不能以售卖的形式转让给我,付钱后该土地的使用权能否过户给我个人? 二、这个土地以前是办厂的,现在我把它使用权转让过来,我同样用作工业用地并在其地面上修建厂房,该厂房能不能报产权呢?厂房的产权是否也属于我个人? 三、现在该地以工业用地,使用期30年转让给我,那如果以后我要在这个土地上修住房,改变其使用性质及用途,由工业用地改变成住房用地,能不能行呢?如果行,那能不能把使用期限延长到70年呢?
是否一定土地证上是自己的名字才能证明土地使用权归自己合法所有
爷爷去世,还有子女,奶奶,财产应该平均分配的,土地证上也是爷爷的名字,当是没财产纠纷,后来大队换发土地证,其他子女都不在,证上成了爸爸的名字,大概爷爷死后快15年,其他子女都回来争土地使用,然后子女间经过协商,达成意见了,仍留下一个问题没解决,爸爸和姑姑起的宾馆产生纠纷,姑姑要其所有权,如果奶奶遗嘱给
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改变为宅基地,房屋与房屋之间的巷道规划为公用地方,原土地使用权方是否还有土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改变为宅基地,房屋与房屋之间的巷道规划为公用地方,原土地使用权方是否还有土地使用权?
N村有四块地,经过村主任和全村村民的同意把这四块地皮卖给了甲丙丁三个人盖房子,而乙某只是N村的出纳,只是负责将这四块地皮所得的钱分发还给给全村的村民,而现在有人告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我想问一下: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标准?这里面哪些人是有犯罪的?会怎么判?补充一句:房子现在已经盖好了
刘某通过拍卖方式合法取得A地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地类为仓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刘某取得土地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将A地划分为铺面地出售,非法获利千万元,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我公司于2007年通过合法程序在农村征用了6亩土地,用于公司建厂。在政府及国土部门立项,并对村民和村委会进行了征地补偿,给国土部门缴纳了相关征地费用,获得了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公司征地建厂安装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三百多万元。现在公司因经营问题准备注销现公司改行另成立公司。但我们听说一旦现公司注销
我公司于2007年通过合法程序在农村征用了6亩土地,用于公司建厂。在政府及国土部门立项,并对村民和村委会进行了征地补偿,给国土部门缴纳了相关征地费用,获得了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公司征地建厂安装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三百多万元。现在公司因经营问题准备注销现公司改行另成立公司。但我们听说一旦现公司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