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股东监事,我将个人货物出售走的公司的帐,公司法人是公司财务,并且为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她见到钱进账后,将钱转到个人卡中,后我发现,管她要,她拿走公司账本,消失了,现在我已报案,警察说是我们股东内部纠纷。从法律上法人属于不当得利、职务侵占、侵占?(有银行对公明细,客户专款凭据,客户开具将钱汇到我公司账户的证明)
我是浙江嘉兴开店的,有个顾客来我这购买衣服,成交价是7000元,刷卡时小票未出,但是顾客收到短信说钱扣了,顾客就拿了衣服走了,后来查实钱并未到账,事后我找到该顾客讨要7000元,对方既不肯付7000元也不还我衣服,之前我去报诈骗,警方说不能立案,也帮我去讨过,对方就是不还,我能否去派出所告对方侵占罪?一个疑问是
我们公司(民营,非国有)在查账的时候,发现一名普通员工(兼职,没有任何劳动劳务合同手续)的报销款项中多出了10余万元无法解释的费用。我们公司的财务制度是员工在网上(ERP电子系统)填写报销申请,发票给财务,财务审核后节点通过,然后费用归属各领导节点审批后出纳按照应付账款审核通过后予以支付。所有审批工作都
在商店购物,手机置于售货柜台,临走忘记拿。出商店门约5m返回,仅时隔10几秒,已被人拿走。询问店员,取出监控发现离开时即被背后1顾客窃取,以手机录下该监控视频。遂于现场报110,110到,简要报告失窃过程并出示视频,110即要求并带到派对出所报案。派出所一听是遗忘手机被窃,即称这不是盗窃,并听明白派对所认为这是非法
三个人合股以单位名义买台彩超(单位领导同意并以单位名义和彩超厂家签的合同),首付18万其余的20万分期付款(付款是私人汇款到彩超厂)。没想到彩超到单位不久领导就突然死亡。新领导继任后,不承认此彩超为私人合股购买在单位使用的。把彩超据为己有,根本不想返给三人合股先期投入的18万。三人多次讨要未果。问下该如何
由于我的疏忽,导致公司账户的钱转出时出错,本来应该转给B的,后来转给C了,但是C公司已经倒闭,而且公司账户被冻结,法人代表已逃跑,我该怎么办?应该怎么做?(程序)起诉的话费用是多少? 转出的费用只有5000元,要是起诉的话是否划算呢
公职人员以为孩子办工作为名收取现金80多万,已经立案,我们提供了大量的证据,但是已经过去了9个多月公安一直以各种理由让等着,公职人员马上要退休,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是公司股东监事,我为公司从A公司进一批1000万的货(没付货款属于赊账,没有合同),我将货卖给B客户,B客户将货款已电汇回到我公司账户,我公司给B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公司法人将此货款转到自己个人账户,拿走公司帐,公司现在处于(吊销)状态,A公司将我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判我不当得利,要求返还A公司货款,我与
我是公司股东监事,我为公司从A公司进一批1000万的货(没付货款属于赊账,没有合同),我将货卖给B客户,B客户将货款已电汇回到我公司账户,我公司给B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公司法人将此货款转到自己个人账户,拿走公司帐,公司现在处于(吊销)状态,A公司将我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判我不当得利,要求返还A公司货款,我与
我收到一个快递,上面写的是我的名字,地址也是对的,电话号码也是我的。里面是价值5万左右的100条耳机,打开了一些验货,因为我担心里面是对我不好的东西。我帮他们保管了大约一个星期,一个快递公司的员工打电话给我说这些是他们员工寄错的,叫寄回去,因为我工作比较忙,所以我和他商量过两天有空寄回去,他说可以。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