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快一个月,但未续签,公司如果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支付?
我是2004年10月1日进的公司,但公司是2006年才正式注册的,劳动合同从2006年才开始签订。到2010年10月31日,已签了2次合同。我要与公司续签合同,但是合同期满到现在快到一个月(还差几天)合同还未正式签订,现与公司总经理就工作问题发生争执,总经理一气之下要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该如何支付补偿金,有涉及到赔偿金吗?另外,我也是公司的领导层及劳动合同事务处理的执行者,合同没在在规定时间内续签是否自身也有责任?
2006年8月28日至2009年8月27日的工作年限,每年一签, 现在不到合同期限,公司将在2009年3月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 经济补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支付赔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我于03年5月25日入职该企业,合同一年一签,已签了6次。最近一次合同从2008年5月25日到2009年5月24日,1、请问到期公司不续签的话补偿金如何计算?2、未到期公司不需要那么多人了,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又该如何计算? 我咨询过其他人,说第一种情况补偿金是1个半月的工资,如果是这样,那不是和2008年5月新参加工作的员工
我是1999年11月24日进公司工作,期间签过3次合同,最后一次合同是2009年9月30日到期,如果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应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连续工作12.5年,2009年底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通知不再续签,如何计算经济补偿?
我1997年7月参加工作,被总公司安排到一个子公司工作,2002年该子公司改制为合资公司,要求我们和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和该合资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先后续签了2次共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07年底。至此,我已工作10.5年。2007年底,该合资公司为规避《劳动合同法》,又续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今
单位没按和我签劳动合同约定提前30天通知不续签,我可以提出让公司给我多少个月的工资补偿金?
单位是2009年3月25日和我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年,2010年3月25日到期。我们的劳动合同上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续签或不续签决定。现在公司2010年3月4日通知我不续签。请问专家,我能不能以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前30天通知我不续签为理由,从而我可以提出让公司给我多少个月的工资补偿金
个人提出申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愿意支付补偿金这样与法律有冲突吗?个人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请问新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快到期公司员工降薪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我接受不了降薪我自己不续签合同我会有补偿
我在厂里工作有4年了,我的劳动合同也到期突然公司把我安排到另一岗位底薪会降到400-500左右,这时我不同意续签会有补偿吗???还有他这样降薪是合法的吗??我该怎么来维护我自己呢??? 原岗位取消了,公司不续签原岗位合同怎么办?
请问新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快到期公司员工降薪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我接受不了降薪我自己不续签合同我会有补偿
我在厂里工作有4年了,今年我做的这个岗位公司已经取消没有这样的岗位,要通过考核来定下一个岗位。这时考核阶段还没有结束,而我的劳动合同也到期,公司要我先续签到另一岗位的合同,底薪会降到400-500左右,这时我不同意续签会有补偿吗?又是怎样来赔偿我的。还有他这样降薪是合法的吗??根据最新的劳动合同的哪条条列来
本人因为工作过度导致腰椎间盘突出住院,住院期间合同到期公司通知已不再续签,但是可以延期到出院办理离司手续,住院期间公司只发两百多元的生活费,我想问经济补偿金是从合同到期的时候计算还是从我出院的时候办理离司手续的时候开始计算。2005年到2010年10月31号可以得多少补偿金。 我想问的是经济补偿金是从我合同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