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本人于2007年6月付全款买了一套商品住宅预售房,约定是2007年12月31日前交房,直到2010年5月份才通知可以交房了,但是开发商什么证书也没有,<竣工备案表><面积实测报告><住宅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什么都没有,所以我没有去收房,我准备起诉.但是开发商公司的名称已经不再是我合同上签的那个名称了,我买房时这个开发商是于另一家煤炭单位合资的,08年初那家单位就撤资了,他可能就更名了,也就少了几字(与那家单位名称有关的几个字),法定代表人也变了,以前是那个煤炭单位的人,现在变成这个开发商了.我能起诉吗?起诉谁啊?而且以前的那个名称(与我签定合同的那个名称)估计早就注销了. 如果这方面需要准备证据,是要我自己去证明这两个公司名称是一家吗?如果是这样,我怎么取证?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签订了带跃层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时,开发商表示跃层部分能领到房产证.且写在合同中)。收房的时候开发商表示跃层面积无法领到房产证了。并表示房产证无法领取和城建部门有关,和开发商无关。 这种情况我能否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领取跃层部分的房产证? 如果向法院提起要求领取跃层部分的房产证,法院会支持我的
我于2008年11月在遂宁一楼盘购买其三期商品房,并签订一份五万元的借款协议,其中说明其房屋单价为优惠后1811元每平方和付款方式。但是敢楼盘三期工程于2009年8月转让给另外的开发商,并正式售房。房价均价在2400元每平方左右,我们前期的客户也一起转了过来。我们现在还没有正式选房,现在的开发商的意思说我们的房价好像
您好,我是原来交了定金订了一套房,没有付首付和办理其他的手续,现欲与转让给他人。后和他人签订了房产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在这称其人为甲吧,甲交与我定金,当时签合同时他说如果违约的话赔偿双倍定金,(甲说包括定金在内,但在合同中未注明,)我当时就相信了他,并与其签订了合同。后来他打电话和我说如果违约的话
房主甲方与承租人乙方签订租房合同,乙方擅自将房屋部分出租给丙方,剩余部分乙方使用(合同未经甲方同意)租期三年,交一年租金。在丙方经营8个月时乙方由于某种原因与甲方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未通知丙方)现甲方不让丙方继续经营。 问:1乙方与丙方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2丙方产生的经济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房主甲方与承租人乙方签订租房合同,乙方擅自将房屋部分出租给丙方,剩余部分乙方使用(合同未经甲方同意)租期三年,交一年租金。在丙方经营8个月时乙方由于某种原因与甲方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未通知丙方)现甲方不让丙方继续经营。 问:1乙方与丙方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2丙方产生的经济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我通过中介出售了一套商品房,出售的时候产权证正在办理中,于是中介给我们买卖双反写了交易合同,买方先付一部分的款,剩余的等产权证办理下来在付全款,但是中介居然没写产权证的办理期限,这样都变成无限期去了.现在变成我收了对方一部分钱,又不能动,我的房子还在出租,每个月1200的租金对方却在收,我又去问了建设局说我的房子
我从开发商手中买了一套住宅和车库,合同中对住宅公摊面积有约定,但车库合同中没有约定公摊面积,现按照合同约定面积开发上没有那么多交付,开发商说面积已公摊。请问此理由是否说的过去,还是开发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面积交付?面积少了,是否应该减少车库款?
房主甲方与承租人乙方签订租房合同,乙方在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将房屋部分出租给丙方(经营超市),剩余部分乙方使用(合同未经甲方签字只口头同意)租期为三年,已交二年租金。在丙方经营1年零8个月时乙方由于租房合同到期与甲方解除房屋租赁关系,(并通知丙方)现甲方不让丙方继续经营。(现甲方口头允诺的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