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5年签约,合同内有培训费1.5万,后因单位内部文件将违约金增加到3.2万(增加了生活补贴、住宿费、培训期间的住宿费)。 本人于2008年8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已交纳3.2万违约金,现申请仲裁重新裁定。 现在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关于存续合同的“履行”问题。即,我是否可以依据劳动那个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五条关于培训违约金和保密违约金的法律约束 重新申请裁定违约金。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我是09年毕业生,2月16号的时候去一家公司实习,口头约定实习期三个月,三个月后,仍未签劳动合同,待到我毕业(7月)后仍未签,且无任何保险等,九月初我辞职了,并未结清一个月工资(因为是压一个月的),现在9月末我被通知,压的那个月的工资里需扣除工作服的费用,好纳闷啊,工作服都已经交上去了,再给我我也没用啊,
你好,我目前遇到这样一个关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想咨询一下。
你好,我目前遇到这样一个关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想咨询一下。 某政府机关需要维护机关的安全与正常运作,以及辖区范围的治安,所以内部招聘了我们这么一批人,我们的合同是和某公司签定的.(此公司和政府实为一家)合同中涉及一个霸王条款,我们也签了。但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合同中所定的法定节假日上班算加班,按国家政
我见在新劳动合同法当中,只是针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工的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有明确的规定,请问,在女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是否可以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针对这种调整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各位法律专家一下: 1.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经济补偿金按本人工资计算还是按本市最低工资的三倍计算,08年前的工作年限还有补偿金吗?应如何计算 2.员工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应该本人工资计算还是按本市最低工资计算,法律规定的比例是多少呢? 谢谢!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企业员工,工作十年了,公司一直按临时工对待,工资待遇比普通员工低50%以上,而且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买保险。请问我想要回我的保险,该找什么部门,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由于公司一直按临时工对待,所以我没有合同书也没有每月工资表,我出具什么材料有效?请您帮忙,谢谢!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资纠纷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东莞育才学院招生办担任招生员一职,现在招生工作已结束,老板前几天突然发表短信给我们说要我们结算工资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求,我与校方签订的是一年的劳动合同,且要在2011年3月24日才到期,现在老板又说如果我们不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结算工资,校方将
我最近准备到一个公司去上班,然后我们到时肯定要签订合同,但是他和我说的是我将去那试用期二个月,我们没有谈正式员工的薪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是没有试用期合同的,所以就要签正式的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如果我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是两年,如果两年合同到期之前,我发现这个公司并不好,或者说我有更好的机会,我想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