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某公司工作17年,书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本人于1956年8月15日出生。现家有80岁老母、未成年人需要抚养,且无其他就业人员。无任何违规记录。厂方近期言要裁我,但无书面通知我。厂方迟于2005年才帮我买社保,未购失业保险。现我有2003年2月至2010年5月之周六、日及节日加班的实据。请问应如何追朔厂方理赔。
我是在一事业单位的司机连续工作了十年的合同工,去年单位也还跟我签了无期限的合同,但前两天单位领导就找我谈话,说单位现在不需要司机这一岗位了,所以就不请我了,单位只是给我补工作了一年就补我一个月的的工资,也就是十个月的工资就想打发我走,象他这样做合法吗??谢谢你 首先感谢钟经跃律师! 还有就是新领导上来的5年中都
1、我96年在广东一外企工作7年02年调入无锡兄弟公司至今(社保关系也由广东调入无锡)请问工作13年能否算无限期合同? 2、公司按调入无锡后开始计算工龄并签订有限期合同是否合理? 3、公司不重用擅自扣百分比工资是否合法? 4、如果这时提出辞职能否向公司要求赔偿? 如何赔偿
我们在A公司工作从1996年到2005年,从2005年10月调入A和B的合资公司C,到2009年9月,A公司的股权被B买断,从此变成了B的全资公司。 我们的最后一个劳动合同是从2007年9月到2009年9月的,但公司有在2010年1月搬迁到另一个城市的计划,所以只让我们变更劳动合同到2009年12月31日。 请问,我们可以 以我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
征用土地用人单位裁员{签无固定合同期限}厂方与我们解除合约和法?我们应得到哪些补偿?
当地征用土地时进的用人单位,我们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厂里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年龄40——50岁,而且厂里现在不帮我们需缴交养老保险和生活费。在厂里与我们解除劳动合约没有经过我们同意时,应该赔偿的违约金吗?厂里这样做合法吗因得到的劳动保障包括厂里续交养老保险?
劳动合同法里第二章第十四条((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即2008年1月1日以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现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的问题: 关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界定。 一职工2007年1月与公司签订一年
因自2008年后已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合同,现在本人要求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单位以第2次合同到期为由要与本人终止合同,请问这属不属于违法终止。
从1999年4月起至今,在单位已连续工作10余年,一直未签劳动合同,现在领导答应给签,想咨询一下,这11年的社保单位还给补缴吗?他们给签应从哪一年算起才合法?我们弱者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我是从2008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后2009年再次签订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但是到现在2010年公司认为我不适合在继续工作,有意愿要与我取消劳动合同,请问该公司是否合法?该公司如何赔偿?
大律师:你好。我在某公司工作17年,无任何违规记录。厂方近期扬言要裁我,但无书面通知我。厂方迟于2005年才帮我买社保,从未购失业保险。现我手上有2003年2月至2010年5月之周六、日及节日加班的实据。请问应如何追朔厂方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