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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审查

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1999年4月起至今,在单位已连续工作10余年,一直未签劳动合同,现在领导答应给签,想咨询一下,这11年的社保单位还给补缴吗?他们给签应从哪一年算起才合法?我们弱者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yd_19……(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0-10-27 14:5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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