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之前在一家私企上班,已经离职,并走的公司正常离职手续。现在有这么一个问题需要问一下:我之前在公司负责合同付款(不是在财务,而是负责帮助客户去财务办理付款),付款全部是银行承兑,所以有一下几个情况:1、偶尔代替客户取出承兑给客户寄过去(本人写一张收条,但是没有按手印,收条上注明哪个客户收到多少钱,客户虽然之后寄过来收据,但是时间一长财务用我写的收条做了凭证,而我手里的收据已经开始退色);2、客户之间经常调款,就是A有发票,B没有发票,但是B急需用钱的话,就是先用A的付给B(现在的情况是,B已经结束合作,现在欠A的款,B有发票单丝不欠款,我离职的时候只给交接人说了一下这样的情况,就是用B的发票给A付款就能平账);3、偶尔有公务借款(借条上有领导签字),之后受到发票后入账平账,但是财务不给退还收据。
现在咨询3个问题:1、我打的收条是否有法律效力,现在我手里的收据退色,如果公司财务和客户联手耍赖,我该怎么办? 2、上述例子中,如果我的交接人再用A和其他公司如C、D等调款导致账目不清,而且不承认B的发票能给A付款,出现问题我应该怎么办?3、上述3中所述,财务不承认收到发票,我应该怎么办?
备注:我已经离职,如果我没有有效证据怎么办?牵扯的发票大约100万,追诉期是多久?
之前代替打收条是因为一进公司什么不冻港,领导安排这么做的
我近期想离职,公司曾让我们考取相关的资格证书,费用是从我们工资里扣除,没考过就不报销,考过了才报销,过了之后证书就被扣在公司,公司说费用公司报销了,就算离职也不能拿走,请问这样合法吗?我若离职能拿回我的证书吗?还有就是公司每年都组织一次这样的考试,从不询问我们的意见,就直接从工资里扣除报名费,而且有
我去年下半年齐齐哈尔在一所民办中专工作,去年年底12月30日辞职(教学工作交接完毕),学校没有给我交任何社会保险,而且劳动合同只有他手里一份,感觉不太正规,我没有;今年5月初我在北京找到一份工作,但要求必须有离职证明才能办理入职手续,我联系我原来工作的学校,总是拖延时间不给开离职证明,我想知道如果我没有
月初提出离职,也递交了离职申请,但是公司没有批,公司表示需要要完成工作交接,现在工作交接已经完成,公司表示本月社保已经购买,如果当月离职的话需要自己缴纳公司购买的社保费用。请问这样合法吗?
我是1995年参加工作在原单位是在编人员,所以没有养老保险,2010年停薪留职到现单位上班(没有编制),现单位在买养老保险。现在原单位要求我必须办理离职,请问我原来工作的15年可否让原单位补缴养老保险金?谢谢!
我公司在14年5月9日办理注销,并与全体员工开会说明公司仅仅只是注销,但注销的公司业务正常运行,并承诺所有员工岗位工作不会受到影响,公司将所有员工的劳动关系转至同一个老板的公司名下,5月份社会保险已交。 5月12日,公司老板在公司财务部说将合并办公室与销售部,并称要减员。根据现状,公司很有可能即将进行裁员。
我公司在14年5月9日办理注销,并与全体员工开会说明公司仅仅只是注销,但注销的公司业务正常运行,并承诺所有员工岗位工作不会受到影响,公司将所有员工的劳动关系转至同一个老板的公司名下,5月份社会保险已交。 5月12日,公司老板在公司财务部说将合并办公室与销售部,并称要减员。根据现状,公司很有可能即将进行裁员。
您好,您说可以以未购买社保为由离职,但是之前这个老板说做满三个月以后购买社保,这样能行得通吗?而且我三月份的工资还没给的呢。还有就是 仲裁的话需要收集证据 我什么证据都没有 怎么仲裁?连工资证明都给不出,因为工资也都是口头说的
我之前在一家鞋厂做生管助理,做的事情其实跟普工差不多,感觉挺累的,所以我做了15天就不想做了,昨天是第16天,我前天跟老板说了我不做了,想辞工,老板说要等他招到下一个助理才能辞工,我说那要多久才能招到?老板说那就不知道了。我说我最多只能再做3天,因为我现在还是试用期。老板说不行,硬是要我回去继续做,听他
本人2013年4月4日入职,2014年4月16日离职,离职后公司不开离职证明,而且买了一年住房公积金,离职后公积金卡都没有办下来发给我,请问公积金卡我自己去办可以吗?还有救是离职证明的问题
我之前在一家鞋厂做生管助理,做的事情其实跟普工差不多,感觉挺累的,所以我做了15天就不想做了,昨天是第16天,我前天跟老板说了我不做了,想辞工,老板说要等他招到下一个助理才能辞工,我说那要多久才能招到?老板说那就不知道了。我说我最多只能再做3天,因为我现在还是试用期。老板说不行,硬是要我回去继续做,听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