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3月初已离职,工作已交接,辞工书已交公司行政部,其本部门主管、经理都已签字,但公司老总说工作未交接清楚,但工作交接是按之前人事部门通知时说好做的交接,现公司老总以此为借口不给结工资,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因为此工作的关系,导致本人一个月没上班
但因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有公司人事部门有,公司每个员工都没有,所以我无发提供劳动合同和辞工书(辞工书已交公司行政部)
我是一名幼师,在这家幼儿园工作快三年了,因为园内老师大都已婚不愿接送校车,我出于对园方考虑,接了将近两年的校车,近期因为身体不适,提出不接送校车,老板便以不服从园内安排,不予结算工资,按自动离职处,这样合法吗 没有签订合同,如果老板执意不予结算工资,我该向什么部门反应,维护我的权利?谢谢各位律师了
员工1月15号入职,2月26日离职。2月份实际出勤15天。企业工资结算方式是按员工出勤的天数*日工资计算,即工资总额/21.75*(15+2)(2天的法定假日)。但是员工认为2月份工作天数只有17天,加上2天法定假日,应该按19天算日工资。另外本人本月只缺勤了2天,应该用工资总额/19*(15+2)。打了12333问,得到的回复是,应该减去
我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三月初提交离职报告,公司要求我四月底方能离开,并且扣除年假期间的补贴,饭贴,及保险押金500,请问老师公司这样做是否算违规呢?
我们是一私企,有个员工在2014年2月24日提出离职,期间事假:8天,病假:4.5小时,请问该员工的工资应该如何结算?我们的工资体系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 我是想问,按规定应该如何测算工资?
我在私人企业工作,因家里有事请假,但是假期还没有完,公司说公司事情少叫我去结算工资
我在私人企业工作,因家里有事请假,但是假期还没有完,公司说公司事情少叫我去结算工资,可我工作差1个半月到两年,我想问问工资应该怎样结算。谢谢!
公司试用期3个月我在这呆了17天,,其中休假2天,请假两天,,之前约定一月工资1800,全勤200,房补200,,,,请问我的工资怎么算 说如果不提前30天,扣除15天工资合理,合法吗